1977年,32岁女知青刘琦返城无望,嫁给一位农民。新婚之夜,她对丈夫说:“你对我好,我决定扎根农村。”不料,18年后她狠心抛下3个孩子喝农药,并悔恨地说道:“嫁给他是我这辈子的错。” 上世纪六十年代,一股叫“上山下乡”的浪潮,把成千上万像刘琦一样的城里娃娃,从父母身边卷走,扔进了广阔但陌生的农村。19岁那年,刘琦,一个身高不到一米四、瘦瘦小小的姑娘,怀着一腔热血,告别城市,来到了内蒙古河套地区一个叫“红柳圪旦”的村子。 这地方,黄河边上,挨着沙漠,风沙大,长满了红柳。可对一个城里姑娘来说,浪漫是别人的,她要面对的,是比想象中严酷一万倍的现实。开荒、种麦、挑水、拾粪…… 这些活儿,没一样是轻省的。很多男知青都叫苦不迭,可刘琦这个小个子,硬是咬着牙挺过来了。她用两年的时间,就把一辈子没吃过的苦,尝了个遍。 一晃十年过去,到了七十年代中期,知青返城的政策松动了。村里的知青们一个个欣喜若狂,收拾行囊准备回家。可这股春风,偏偏就吹不到刘琦身上。因为家庭出身问题,她的返城申请被一次次驳回。希望的大门,在她面前“哐”地一声关上了。哥哥在信里劝她,别等了,岁数不小了,在当地找个人嫁了吧。 “在当地嫁人”,这五个字,对刘琦来说,无异于一份无期徒刑的判决书。她已经快30岁了,在那个年代,这绝对是“大龄剩女”。回不了城,再不嫁人,未来在哪?就在刘琦最迷茫无助的时候,一个男人走进了她的生活。 他叫刘三海,一个普普通通的当地农民。人长得敦实,话不多,但透着一股子实在劲儿。他没啥文化,大字不识几个,可他对刘琦好。 刘琦干不动重活,他闷着头就给干了;刘琦想家掉眼泪,他就在旁边笨拙地递上一碗热糜粥。这种好,简单、直接,像黄土地一样,不花哨,但暖人心。 1977年,32岁的刘琦,在彻底断了返城的念想后,接受了刘三海的求婚。她想,回不去了,那就认命吧。只要这个男人真心对我好,日子总能过下去。于是,就有了新婚之夜那句承诺:“你对我好,我决定扎根农村。” 说实话,这桩婚姻,从一开始就埋着雷。一个读过高中的城市知识女性,和一个目不识丁的传统农民,他们的世界观、价值观、生活习惯,隔着一条巨大的鸿沟。 刘琦以为,只要有“情”和“义”,这条沟就能填平。但她低估了现实的残酷,也高估了人性的坚韧。 婚后的日子,起初还算和美。刘三海确实拿她当宝,知冷知热。很快,他们的大女儿出生了。刘琦抱着女儿,觉得生活有了新的奔头。 可她渐渐发现,丈夫的脸上,笑容少了点什么。村里人看她的眼神,也带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一年多后,二女儿出生。这下,刘三海的脸彻底拉了下来。在这个“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思想根深蒂固的地方,生不出儿子,就是女人最大的“原罪”。 刘三海觉得在村里抬不起头,别人背后的指指点点,像针一样扎在他心上。他开始限制刘琦的自由,不让她跟别的知青联系,怀疑她有二心,觉得她瞧不起自己这个农民。 曾经那个憨厚老实的丈夫,慢慢变了。失望变成了怨气,怨气催生了暴力。他开始酗酒,喝醉了就骂她是“不下蛋的鸡”,是“赔钱货”。争吵,成了家常便饭。 刘琦不明白,那个曾经对她那么好的男人,怎么会变成这样?她把希望寄托在第三胎上。她甚至偷偷找人算过,说这次准是个小子。可命运,再一次跟她开了个恶劣的玩笑——生的,还是个女儿。 这个女儿的降生,彻底压垮了这段本就摇摇欲坠的婚姻。刘三海的耐心和温情,被彻底耗尽。 他不再把刘琦当成妻子,而是当成一个生不出儿子的失败品,一个发泄生活不如意的出气筒。辱骂和殴打,成了家常便饭。 刘琦想过离婚。可是在那个年代,一个女人拖着三个“赔钱货”女儿,能去哪儿?娘家回不去,社会上没有她的立足之地。刘三海也看透了她的软肋,每次她一提离婚,就以三个女儿的性命相威胁。 日子,就这么在无尽的黑暗中煎熬着。刘琦把所有的苦都咽进肚里,把所有的泪都流在深夜。她看着三个可爱的女儿,心如刀割。她教她们读书,给她们讲城里的故事,想让她们活得跟自己不一样。可她自己的那盏灯,却在一点点地熄灭。 压垮骆驼的,从来不是最后一根稻草,而是每一根。18年的婚姻生活,就是一根根稻草,不断地压在刘琦的身上。丈夫的冷漠、村里的歧视、生活的贫困、希望的泯灭……终于,在1995年的一个冬日,她再也扛不住了。 那天,刘三海又因为一点小事对她大打出手。看着丈夫狰狞的面孔,和孩子们惊恐的哭声,刘琦的心,在那一刻彻底死了。她平静地哄睡了三个女儿,坐在昏暗的灯下,写下了那封绝笔信。 她拿起那瓶藏了很久的农药,没有一丝犹豫。喝下去的那一刻,她眼前闪过的,或许是19岁时意气风发的自己,或许是新婚之夜那个许下承诺的自己,但最终,都定格在了那句撕心裂肺的控诉:“嫁给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错。” 刘琦死了,年仅50岁。她的死,在村里激起了一点涟漪,很快又归于平静。人们说,这个城里来的女人,想不开,心眼小。
1799年,20岁的陶澍迎娶了貌美如花的黄家小姐,洞房花烛夜,他掀开红盖头,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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