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如果从张碧晨手上买了版权,但版权其实在汪苏泷手上。那就是卖了原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捞过界了,这种行为在任何圈子都是大忌。 也就是说,你唱没问题,大家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甚至能合唱。但是你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卖属于我的东西,往小了说,这就对版权方的不尊重,往大了说是在坏规矩,往法律上说,是要吃一个必败的官司。 汪还是留了一线的,如果等网红演唱会唱了再出来追责,网红再把从那买版权的证据亮出来,这才是吃不了兜着走
著作权到底值几块钱?汪苏泷张碧晨翻脸,就是这俩字:分红!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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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61
用户10xxx61
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貌似聪明的人类”没有之一。很简单的问题为什么就搞得这么复杂呢?比如在这里第一个要搞清楚的问题就是:什么叫做原唱?原唱其实有两个解释:第一个演唱这首歌的人;第一个将这首歌演唱成名的人。后者更被认可。因为第一个演唱这首歌的人不一定能把这首歌唱成名,不能够唱成名的歌曲太多了也没有丝毫的价值。所以这里把歌唱出名的大家都知道应该是张碧晨所以这里的原唱是张碧晨。很多歌曲的创作者不一定是会唱歌的人。更不一定是把歌唱成名的人。至少从目前来看汪苏泷应该感激张碧晨把歌唱成名,让这首歌有了价值,并让他在这首歌上赚了钱。做人一定要讲道理要讲良心。
小家碧玉 回复 07-30 08:58
人家这篇文章讨论的是张碧晨能不能把属于别人版权的歌卖了,你在这瞎逼逼什么“要讲良心”,按你的讲良心是不是你违法侵权,别人要“讲良心”不追究你?你这篇烂评已经在多个篇幅下一字不改的发很多遍了,是按发的次数拿钱吗?
CY 回复 07-30 10:15
没人说她不是原唱啊,就是不给你唱了怎么了吧。既然这么在乎这个作品,为什么不提前花钱把版权买下来呢?用别人的东西不想花钱,白嫖上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