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名女子是盲人技师,她被另一位异性盲人骗了3000元。报警后,对方称两人是男女朋友,还说当时在店里是女子勾引自己;女子则反驳,称男子把她骗至酒店,不但骗钱,还骗色。 据1818黄金眼7月25日报道,夏大姐的视力只有一点光感。身残志坚的她步入社会后,从事盲人按摩工作,凭这门手艺让自己活得比较有底气。 她本来没打算谈朋友,觉得自由自在也不错。可有一天晚上,来了一位闫先生,声称是自己老板的朋友,还让夏女士给自己推拿。 夏女士见有钱挣,自然不嫌晚。当老板和其他同事都去休息了,她还在忙碌,两人在房间里也相谈甚欢。 闫先生告诉夏女士,看她手法不错,人也挺好,想帮她一把,可以把夏女士的盲人按摩证拿去挂靠到其他公司,每月能领取国家补贴。 夏女士眼前一亮,心想自己是不是孤陋寡闻了,竟有这样的好事,便被闫先生的话吸引住了。 闫先生说,像他们这样的情况,本来就可以享受这样的优惠,还问夏女士有没有证件。 夏女士称当然有,从事这个行业怎么可能没有。 闫先生进一步表示:“你只要把证件给我,到时候补贴每个人3000元,其他人我都给800元,到时候我给你1300元,你看怎么样?” 夏女士没有立刻回答,觉得有点不可信。但闫先生称他手里有100多个盲人,都是他把别人的证件拿去挂靠在其他公司,让夏女士放心。 夏女士终于被打动,心想每月能得1300元,自己再努力挣点,一个月也有好几千,生活就能有所改观。 正在她美滋滋的时候,两人越发亲近,最后发生了关系。 随后,闫先生告知夏女士还能帮她办残疾人证,到时候也有补贴,不过这个不能轻易办,让夏女士交3000元,他会处理好关系帮她办下来。 夏女士觉得3000元有点多,但自己眼睛不方便,又想着如果关系搞好了,闫先生还能把自己的证拿去挂靠,每月挣1300元,所以不想得罪闫先生,就交了3000元。 可事后,闫先生不见了,也联系不上。这时,夏女士觉得自己吃亏了:本想让闫先生帮忙挂靠证件,每月得1300元,现在闫先生却拿走3000元不还,想来那就是个骗子。 后来,夏大姐报了警,想让民警帮忙追回损失。结果联系上闫先生后,他说和夏女士是男女朋友,不存在拿她钱的说法。 夏大姐非常激动,马上反驳,描述了当天在店里相识的过程,而闫先生也很激动,直接说:“我让你给我按摩,你就东摸一下、西摸一下,是你勾引我的。” 夏大姐一听怒火中烧,说:“你把我骗到酒店,又骗钱又骗色,这一条条违法行为,你还想跑掉吗?” 最后,老板和同事证实,闫先生不是普通顾客,他也是盲人技师,只是大家都从事这个行业,互相认识,当天是过来玩的,不知道怎么就和夏女士产生了经济纠纷,他们一概不知。 由于这个事情性质有点严重,民警赶紧拍摄了当时的相关现场,带着夏女士回去录口供,会进一步侦查此事。如果发现夏女士所说属实,将会对闫先生进行严惩。 一、夏女士借给对方的是现金,再加上自己是盲人,无法提供直接证据,该怎么办?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需提供债权凭证或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 夏女士可以收集涉及借款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短信等间接证据;也可以寻找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还可以尝试与闫先生再次沟通,并保留其承认借款的记录。 二、如何区分是男女朋友关系还是夏女士被闫先生骗?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如果闫先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挂靠证件补贴”“办残疾证”等事实,使夏女士交付财物,无论是否为男女朋友,均可能构成诈骗罪;若为正常恋爱中的财物赠与,则不属诈骗。 如果性关系发生时,闫先生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夏女士意志,或通过欺骗使其无法反抗,涉嫌《刑法》强奸罪; 如果仅是言语哄骗,夏女士当时自愿,则不构成犯罪,属道德问题。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1818黄金眼7月25日报道。
杭州,一名女子是盲人技师,她被另一位异性盲人骗了3000元。报警后,对方称两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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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6 15: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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