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年近七旬的大爷在KTV邂逅了20岁出头的女孩,明知对方有家室,两人仍发展成情 人。三年间,女孩以学费、房租、买礼物等理由,让大爷从个人账户陆续转账超82万。这些钱,其实是大爷与发妻辛苦半辈子的共同积蓄。纸包不住火,发妻发现银行流水异常,更在超市撞见女孩拎着名牌包、买高档食品。大爷被揭穿后,悔恨坦白。面对追讨,女孩只还了8万就消失。发妻联合大爷一起将女孩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决。 据悉,陈国栋(化名)是一位年近七旬、经营建材生意多年的商人,与妻子何淑芬(化名)风雨同舟四十余载,共同积累了殷实的家业。 2021年4月30日深夜,陈国栋在一次应酬后独自走进一家灯光迷离的KTV,结识了当时刚满20岁、在附近酒吧兼职做服务生的蔡晓薇(化名)。 蔡晓薇青春靓丽,言语间带着涉世未深的懵懂与对物质的渴望。陈国栋在酒精的催化下,被这份年轻的活力所吸引。就在当晚送蔡晓薇回住处时,陈国栋在车上叹息道:“晓薇,你年轻真好。可惜啊,我老头子一个,家里老婆子跟了我一辈子……” 他主动坦白了自己的婚姻状况。 然而,蔡晓薇虽知对方有家室,却仍与陈国栋开始了隐秘的交往。 交往伊始,蔡晓薇便以“需要钱交下学期的成人教育学费”为由,向陈国栋开口。陈国栋出于复杂的情感,于相识次月便通过手机银行转去了第一笔3万元。 自此,蔡晓薇索要钱财的频率与名目逐渐增多,从“看中了一条项链”、“闺蜜过生日要送份体面礼物”,到“租的房子太旧想换个好点的公寓” …… 有一次,蔡晓薇看中一套月租近万元的精装公寓,她拉着陈国栋去看房,撒娇道:“老陈,你看这里多亮堂,离我上班地方也近。我现在住那破地方,晚上连觉都睡不安稳,你忍心啊?” 陈国栋虽犹豫,但最终还是签了字,并一次性支付了半年租金及押金。这些转账,陈国栋几乎都直接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操作,金额从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累计如滚雪球般增长。 2024年4月的一个周末,何淑芬在整理家中旧物时,意外发现了一本陈国栋遗忘在旧西装口袋里的银行流水明细。她强忍心痛,没有立刻声张,而是冷静地开始收集证据。 她记下了几个关键转账日期和金额,并设法通过银行熟人查询了收款方姓名蔡晓薇。几天后,何淑芬“偶遇”了正在超市购物的蔡晓薇,她不动声色地拍下了蔡晓薇手中价值不菲的名牌包和购物车里的高档进口食品照片。 铁证如山,何淑芬将证据摆在了丈夫面前,陈国栋悔恨交加,老泪纵横,坦白了一切,并写下书面说明,承认这些款项是赠与蔡晓薇,用于其个人消费。 为了挽回家庭损失,陈国栋在妻子支持下,多次联系蔡晓薇要求返还钱款,但蔡晓薇仅于2024年5月通过微信分两次返还了共计8万元,之后便避而不见,拉黑了联系方式。 何淑芬痛定思痛,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陈国栋对蔡晓薇的赠与行为无效,并判令蔡晓薇返还剩余赠与款项76万元及相应利息。 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法院明确指出,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在陈国栋与何淑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陈国栋以其个人账户转出的款项,若无充分证据证明来源于其个人财产或夫妻有特殊财产约定,依法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蔡晓薇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所涉款项属于陈国栋个人财产,故认定82万余元款项属于陈国栋与何淑芬的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299条、第301条规定,对共同财产的处理,尤其是大额或非因日常生活需要的处分,需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陈国栋将巨额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蔡晓薇,显然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且未取得共同共有人何淑芬的事前同意或事后追认。 法院着重强调,陈国栋的赠与行为建立在其与蔡晓薇之间违反婚姻伦理和家庭道德的不正当婚外恋情基础之上。 此种基于婚外不正当关系而发生的赠与,其目的和动机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 因此,该赠与行为因违反《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规定而自始、当然、确定地无效。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既然赠与行为无效,蔡晓薇取得该82万余元款项就丧失了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 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共有权人,何淑芬有权要求蔡晓薇返还因该无效赠与行为而取得的全部财产。 庭审中,蔡晓薇声称“生活帮助”、“情感补偿”理由,但无论是否存在,都无法改变该赠与行为整体上依附于不正当婚外关系且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权的本质。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确认陈国栋对蔡晓薇的赠与行为无效,蔡晓薇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何淑芬返还夫妻共同财产74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一审判决后,蔡晓薇不服,提起上诉,但被二审法院驳回。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素材来源:大河报 7月23日
“太炸裂!”新疆,一69岁大爷KTV唱歌,结识00后女子,两人发生关系并保持情人
【182评论】【134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