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谁的责任?河南驻马店,2岁小男孩跟着父母去餐厅吃饭,吃饭过程中,小男孩撞到桌角受伤,经诊断为面部裂伤,受伤部位缝合13针。治疗结束后,男孩父母返回餐馆继续吃饭,吃完饭后男孩父母与餐馆老板协商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报警,民警建议走法律程序,男孩父母遂将餐馆老板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4810元,法院这样判! 薛先生(化名)和朋友们早就约好了聚餐的时间,大家选择了一家新开的餐厅,薛先生也带着妻子和两岁的孩子一起来。 到达餐厅时,他先把车停好,抱起孩子进了包间,看到几位朋友已经在桌边坐下,笑着打了个招呼。 大家互相寒暄着,薛先生也和几个老朋友聊了起来,聊些工作、生活上的琐事,气氛十分轻松。 孩子们一见面,就像小朋友之间的那种自然互动,很快就开始玩到一起了。 他们玩得不亦乐乎,时不时发出一阵阵欢笑声。薛先生的孩子虽然还小,但已经能自己跑来跑去,偶尔跟其他小伙伴抢玩具,逗得大家都忍不住笑。 餐厅的服务员很快上了几道菜,薛先生和朋友们的谈话也变得更加热烈了,气氛越来越好。旁边的孩子们则没有停下手里的玩耍,时不时有一个小声的尖叫或者嬉笑声传来,整个包间充满了温馨的感觉。 薛先生的妻子偶尔回头看着孩子,微笑着和其他家长交流,似乎也很享受这样的时光。大家在聚餐中谈笑风生,气氛愉快又轻松。 小孩子天性活泼,玩耍打闹间,薛先生的孩子不小心撞上了餐桌的桌角,瞬间稚嫩的小脸上便涌出了鲜血,鲜红的血液迅速顺着脸庞流下。 那一刻,孩子的哭声撕心裂肺,充满了痛苦和惊恐,薛先生和妻子急忙跑过去,将孩子抱在怀里。 看到诊断书上写着“面部裂伤”,两位父母心如刀割,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 那一刻的无助和痛心,几乎让他们无法承受。 薛先生深知,这场意外的发生并非完全是孩子的过错。 他认为,餐馆的包间地面本就比较湿滑,尤其是在用餐高峰期,地面潮湿,极容易让小孩子摔倒。 此外,餐桌的桌角非常尖锐,没有任何防护装置,孩子这么小,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些潜在的危险。 而且,餐馆现场也没有看到任何警示标志或安全提醒,这一系列因素,直接导致了儿子的受伤。 因此,薛先生决定向餐馆老板李先生(化名)提出赔偿要求,要求赔偿4810元,这其中包括孩子的医疗费用、后续治疗的开销以及一定的精神抚慰金。 李老板听到赔偿要求时,心里也充满了委屈。 他觉得这件事并不是餐馆的责任。 他解释说,餐馆的墙上已经明显贴着“请看护好儿童”的提示,这是对家长的提醒,希望家长能更好地照看孩子。 他还提到,在监控视频中,清楚地显示孩子当时在包间里跑来跑去,家长们正在聚餐聊天,根本没有时刻关注到孩子的动向。 法院审理了此案。 法律讲求“谁主张,谁举证”。薛先生声称地面湿滑、桌角未包边,但他未能提供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这些“安全隐患”确实存在,也无法证明餐馆的服务存在明显过失。 相反监护失职是主因,而餐厅的过错却证据不足。 最终,法院驳回了薛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餐馆老板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讨论一下!
到底是谁的责任?河南驻马店,2岁小男孩跟着父母去餐厅吃饭,吃饭过程中,小男孩撞到
繁星入眸念成诗
2025-07-26 1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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