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场关于房产与亲情的“拉锯战”悄然上演,让人不禁感叹:这世道,连亲情都能被房产“绑架”了吗? 一对曾经恩爱的夫妻,从白手起家到坐拥七套房产,本应是人生赢家,却因一纸离婚协议,将女儿推上了风口浪尖。父亲再婚后,竟想反悔,将留给女儿的七套房要回,被拒后,又索要5000元抚养费,这背后,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这事得从这对夫妻的奋斗史说起。想当年,他们也是一对苦命鸳鸯,日子紧巴巴的,但两口子齐心协力,一门心思扑在打拼事业上。 慢慢地,生活有了起色,前前后后竟然买下了7套房子,还生了个宝贝女儿,一家三口,日子别提多让人羡慕了。 可谁能想到,生活的变故说来就来,2018年,男子突然像变了个人,坚决要和妻子离婚。 妻子无奈,只好选择好聚好散,两人坐下来商量,最后达成一致,这7套房子,全都留给唯一的女儿,作为她未来的保障。 然而,离婚后的男子,生活似乎并未如他所愿。他很快再婚,并和现任妻子生了个孩子。 有了新家庭后,他的心思全变了,之前说好给女儿的7套房子,他反悔了,开始三番五次地要求女儿把房子还给他。 女儿自然不同意,当初父母离婚的时候都说好了,房子是自己的,现在凭啥还回去?男子一看女儿拒绝,直接将女儿起诉了,这官司一打就是7年。 女儿为了保住房子,心力交瘁,好在最后还是守住了属于自己的东西,不管男子怎么折腾,这7套房子还是在女儿名下。 男子眼看房子要不回来,又想出一招。他一纸诉状,又把女儿告上法庭,这次的理由是自己现在名下啥财产都没有,身体也不好,没办法干重活,只能在小区门口当保安,每个月就挣2000多块钱。 再婚后又有了孩子,家里的开销一下子大了好多,所以要求女儿每个月给他5000元赡养费。 这要求一提出来,前妻第一个站出来反对,她怒怼道:“养老婆孩子是你自己的事儿,和女儿一点关系都没有! 他有3套房子的使用权,把房子租出去,租金养活他自己那是绰绰有余。” 前妻的话,无疑给这场闹剧又添了一把火。 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有的支持女儿,认为父母离婚时约定将房产留给女儿,且已过户,男子无权反悔。有的则支持男子,认为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场闹剧又该如何收场呢?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约定将部分或者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给予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请求撤销该约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另一方同意的除外。 本案中,父母离婚时约定将7套房子留给女儿,该约定合法有效,且房子已在女儿名下,男子单方面反悔要求女儿归还房子,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应支持其诉求。 而对于男子索要赡养费的要求,虽然《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但男子拥有3套房子的使用权,将房子出租所得租金足以维持生活,不符合“生活困难”的情形,女儿可以拒绝其不合理的赡养费要求。 赡养费的数额应当与子女的经济状况相适应,男子要求女儿每月支付5000元赡养费,若超出女儿的支付能力,也不会支持。 在亲情和法律面前,我们该如何抉择?是坚守亲情,还是遵循法律? 这场闹剧,或许只是冰山一角,但它却折射出了人性的复杂和现实。 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分享城市新鲜事# 来源:BRTV这一刻生活《一对夫妻离婚后,男子反悔要回留给女儿的7套房,还索要赡养费》
2025年7月报道北京,男子和妻子离了婚,他们把7套房产全部给了女儿,他们只要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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