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19岁的男子打车,谈好价格是100元,结果付成了1010元。在多次联系司机无果后,他选择了轻生。事后,其家人找不到该司机,开庭时也未见司机出庭,他们只想让对方退还多余的车费,并向他们赔礼道歉。 据九派新闻7月22日报道,这名19岁的男子想到上海打工,以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由于对路线不太熟悉,再加上烈日高照,他便选择打车前往目的地。 他从上海虹桥高铁站打车到浦东新区,和司机谈好的价格是100元,最后付款时却不知怎么按成了1010元。 等他反应过来时,司机早已离开。他尝试了多种方式联系司机,都未能成功,只能在支付界面给司机留言,让对方退还多余的费用,但司机一直没有返还,也联系不上。 男子因此郁闷至极,整天沉浸在这件事里,每天以泪洗面。他觉得自己不但没能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反而给父母增加了负担,内心十分内疚。 几天后,父母和郭先生见男子一直没联系他们,便主动打电话询问情况。电话那头,男子情绪不高,还带着哭泣的声音。 家人耐心询问,让他不要有太大压力。这时,男子才绷不住,把实情告诉了他们,说自己付错了账,对方却不退钱。 家人知道男子年纪小,承受不了这些压力,便极力开导他,让他想开点:对方能退就退,退不了也没关系,这辈子能挣的钱不止这一点,没必要纠结于此。 虽然开导时男子心情稍好,但挂断电话后,他又把自己锁在屋里,走不出来。他感觉自己的三观都被毁了,整个人濒临崩溃,觉得世界的美好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 郭先生听出了他语气中的不对劲,非常担心。因为弟弟性格内向,又是内耗型人格,郭先生赶紧从河南坐车赶往上海。 可到了上海后,全家人一起寻找,都没找到弟弟。经过六天的努力,4月9日晚上,在苏州穹窿山发现了弟弟的遗体。 经判定,弟弟于4月6日凌晨喝了农药轻生。父母难以承受这样的痛楚,整天以泪洗面。郭先生则势必要为弟弟讨回公道,于是联系记者,想要找到那名司机。 郭先生打开滴滴的支付界面,上面清晰显示着让司机返还多余钱款的留言,但对方一直没有回复。 郭先生还喃喃地说,弟弟9月份才满19岁,特别想帮家里减轻负担,才独自来上海打工,谁曾想会出这样的事,早知道就不让他来了。 后来事情曝光,司机既没出面,也没退还多余的钱。郭先生直接起诉了该司机,想看看对方到底长什么样,为什么不退钱。 在律师的帮助下,郭先生打通了对方的电话,诉说了心中的委屈和不满,但对方一直没有说话。郭先生挂掉电话后,再打过去时,已经被对方拉黑。 郭先生决定坚持起诉,一定要为弟弟讨回公道。他的目的只有一个:看看对方长什么样,让对方赔礼道歉并退还多余的费用,也让弟弟能走得安心。 可是在7月16日开庭时,对方依然没有到场,也联系不上。 郭先生语气沉重地说:“做人就要敢作敢当,不能只躲在后面。我们的要求也不是让你赔偿,只是让你赔礼道歉、退还多余的费用,这不过分吧?难道就不能体谅一下我们家族的亲情,不能让我们的弟弟走得安心一点吗?” 一、司机是否应赔偿家属精神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本次事件中,司机多收该男子的钱,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多余的钱。但要求精神赔偿,需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需要郭先生等人提供男子去世与司机不返还这笔钱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无法提供直接关联,仅靠猜测,维权难度系数会变大。 二、司机开庭不到场是否负法律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司机即使不到场,法院也可以进行缺席判决,这对司机不利——司机没有任何证言证词,工作人员只能根据郭先生等人的证据来判决。 三、司机这种缺席的情况很有可能要面临司法处理,比如批评和罚款之类的惩戒 《民法典》第一千条规定,行为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中赔礼道歉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法院可以尝试唤醒司机的道德意识,促使其主动向郭先生一家赔礼道歉,并返还多余的钱。 如果司机还是拒不执行,法院可以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公告,以替代方式履行赔礼道歉义务,所产生的费用由司机承担。 在进一步执行判决时,司法部门还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训诫、罚款等处罚措施。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分享城市新鲜事#
19岁男孩自杀三大遗憾河南鹤壁19岁男孩,初次到上海,因为100块钱的打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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