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走团一“挡”火天下。 这是一个很让人头疼的具有组织性质的团体活动,本身是一个有益于开发人的社会属性的交流,沟通和愉悦。他们的组成,其实就是一帮退休了的,或者无压力的富足者,一直是处于无聊又无处倾诉的群体。对于他们个人,我们应该区别对待,不必要口伐笔诛,因为我们都有老人,自己也即将进入那个行列。 但是,就怕有人作恶,以“法不责众”的思想,从中煽风点火,做违法的活动,为了组织者的个人私利,巧动集体情绪释放了“地盘”“歧视”“对抗”等消极行为,比如带动情绪扰乱公共秩序,强化个人所谓的权威和地位,大声喧哗引起关注,并拉更多人加入。 我想到了一个例子,我们县城广场,有两个搞广场舞的,他们规定说,入队要交500块的活动经费保证金,服装要统一,周一三五穿白色的衣服,二四穿红色,周末穿紧身衣,朋友家里一大堆所谓的跳舞的衣服,每套1、200块钱。每个月AA聚餐2次以上,说是交流和团建,但是,费用也是100块出头,不参加就剔除队伍。 原来,邪恶的只是那几个人!
为啥南方没有暴走团?图片的事情说是辽宁的一个暴走团居然阻碍了一辆救护车、两辆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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