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一男子喝醉后找代驾,接单的是一位年轻女子,女子停车后要男子下车,男子趁机摸女子 胸 部,并出言调戏,女子气不过报警,男子被拘留5日,女子告到法院,索赔10000元,一审判决,男子向女子口头赔礼道歉,女子不服,提起二审,判决亮了! 2025年7月20日,据潇湘晨报·晨视频报道,一女子做代驾,晚上接单时被醉酒男子摸胸,女子起诉,索赔1万。 小美虽然只是个女子,但是她胆大心细,很早时候就学会了开车。 她开车的时候,车技纯熟,又小心谨慎,因此她就根据自己的特长,做了一名代驾司机。 一旦接到订单,她就第一时间骑着自己的小电驴,来到客户指定的地点,一般来说,客户能找代驾,都是已经酒过三巡。 小美从未想过,自己是个女儿之身,做代驾会有什么麻烦,她也从不会和客人多说,只会顺利将客人的车开到定好的位置。 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2025年1月6日,正是寒冬时分,天黑的早,晚上夜幕沉沉。 这个时候,手机一响,又是一个订单,她立马骑车往指定地点开去。 原来是男子阿豪,和朋友喝酒,几个人乱吹一通,喝的高兴,几杯酒下肚,忘乎所以。 酒过三巡,他喝的歪三倒四,走起路来,跌跌撞撞。 到了晚上,看时间不早,他叫了代驾,打算将自己和车一起送回小区。 这个时候,他的意识还算清醒,他等了一会,老远看见一个骑电车的身影。 男子睁眼一看,没想到来到的是一位女子,男子心里暗喜,他打开车门,让小美坐了进去。 男子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一路无语,看样子像是在打瞌睡,又像是在闭目休息。 小美一脚油门,车辆缓缓开动,不大一会,就开到了男子定好的位置。 小美将车子缓缓停下,她放松了心情,今天又顺利完成了一单,虽然说挣的不多,但总有收获,能把客人安全送到,小美心里有成就感。 她停好车后,看男子没有下车的意思,她以为男子喝多,还在迷糊。 小美提醒阿豪: 已经到地方了,可以下车了。 可她万万没有想到,阿豪突然伸出了手,一把伸到她的胸口,小美被他摸胸,顿时惊掉了下巴,她第一次遇到这样无礼的客人,奇耻大辱,眼泪瞬间飙出! 要知如此,今天不挣这一单的钱,也不会接这一单,平白无故,被对方这样欺负! 谁知阿豪这时,趁着酒劲上头,酒壮怂人胆,原形毕露! 他不喝酒,不敢显露出心里的想法,每天把自己伪装起来,道貌岸然,假装正人君子。 小美上车时,他就暗自起了心思,打起了主意,小美要他下车,他就故意磨磨唧唧。 他趁小美没有防备,再也不肯伪装自己,一把伸出咸猪手,就朝小美胸前摸去。 摸完之后,他还不过瘾,他看小美漂亮,嘴里又开始不干不净,说出的话不堪入耳,令人作呕膈应。 小美气的赶忙躲闪,立刻拿出手机报警,好在警方赶来,证据确凿,立刻就将阿豪带走。 阿豪被警方做出处罚,拘留5日,之后就被放了出来。 小美经此一劫,则是瑟瑟发抖,惊魂未定,她这下知道,一个年轻女子,晚上出门,充满了未知,遇见啥样的客人,全凭运气。 从此以后,她再也不敢在晚上接单,即便白天接单,她也变得小心翼翼。 这一场事,已经在他心里留下阴影,总是对客人不敢信任。 阿豪占了便宜,被关了5日,出来后满不在乎,依然我行我素。 小美心里难过,过不去这个坎,凭啥她受到欺负,对方没有任何歉意。 纵然是喝酒后做出的行为,那也不能原谅,酒后吐的才是真言,做出的事情也是他内心真实的表现。 小美越想越气,自己已经心生恐惧,不敢接单,收入减少,一想到那日的情景,羞耻感扑面而来。 她心里有了障碍,洗不尽的屈辱感存在心里,挥之不去,成了梦魇。 小美一气之下,将阿豪告到了法院,索赔10000元。 可另一个打击,接踵而至,一审法院仅仅判决,要阿豪给她口头赔礼道歉。 阿豪没有付出任何的代价,喜上眉梢,看你还能把我咋样? 小美不服,接着上诉。 二审判决,阿豪赔偿小美2000元精神抚慰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 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阿豪在代驾服务过程中,趁小美不备触摸其胸部并出言猥亵,属于以肢体接触方式实施的猥亵行为。 警方对其处以拘留5日,符合“情节一般”的处罚幅度。 但需注意,若猥亵行为达到“强制”程度,如使用暴力、胁迫,可能构成《刑法》第237条的强制猥 亵 罪。 本案中因阿豪未使用强制手段,故仅构成治安违法。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小美因阿豪的无故摸 胸行为产生心理阴影,如恐惧感,羞耻感,属于“严重精神损害。 二审改判赔偿2000元精神抚慰金,符合第1183条“严重精神损害”的认定标准。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安徽宿州,一男子喝醉后找代驾,接单的是一位年轻女子,女子停车后要男子下车,男子趁
王哥说世情
2025-07-21 22: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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