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韩国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被判无罪,三审韩国大法院驳回检方上诉。 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于9年前《三星物产和“第一毛织”的不正当合并案》被判无罪。 大法院3部(主审吴锡俊大法官)今天(17日)上午在李在镕违反《资本市场法》等事件的上诉庭审中驳回了检察机关的上诉,维持了宣判无罪的原审判决。 大法院表示:"原审判决没有误会资本市场法等相关法理的错误。" 与李会长一起被起诉的前三星集团未来战略室长崔志成等13名被告人也全部被判无罪。 这是2020年9月,韩国检方起诉李在镕近5年后的结论。 当年李在镕涉嫌在2015年“第一毛织”与“三星物产”合并过程中,以最低费用稳定继承经营权,以加强支配力为目的,参与公司内部未来战略室推进的不正当交易和行情操纵、会计舞弊等,于2020年9月被检方起诉。 继去年2月一审宣判李会长等19项嫌疑全部无罪后,今年2月二审也宣判包括追加公诉事实在内的23项嫌疑全部无罪。 检察机关对二审判决不服,提出了上诉,但今天韩国大法院驳回了检察机关的上诉。
快讯:韩国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被判无罪,三审韩国大法院驳回检方上诉。 三星电
匠心说道
2025-07-18 17: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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