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西安发生一起令人痛心的悲剧! 事情是这样的,4月29日凌晨,张少春和朋友吃饭喝酒后回到朋友安某的公租房休息。 谁能想到,凌晨2点左右,邻居田某觉得他们关门声太大吵醒了自己,就和安某起了争执,随后竟持刀伤害安某,从楼道一路砍进屋内。 张少春听到呼救,赶忙起身搭救朋友,却惨遭田某砍伤,最终不幸身亡,安某也身受重伤。 7月15日晚,警方通报说田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可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田某案发时存在精神障碍,只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死者妻子肖女士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她不认可这样的鉴定,认为抑郁症不能成为杀人的借口。 就因为关门声大这点事儿,就拔刀相向,酿成这样的悲剧,实在让人难以理解,而且,这“精神障碍”的鉴定,也让这事儿变得更加复杂。 法律里的限定刑事责任,虽说不是免罪金牌,但还是可能影响量刑,这也难怪家属心里有怨气!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
“枪响了,出事了……”“713”大案浮出水面,事件仍发生在西安。以前不少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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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沉默
既然是精神病患者,为什么不能关进精神病院?要让他在社会上成为一个不定时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