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谁还敢结婚?”山东蒙阴,女子出嫁时娘家陪嫁40万和一辆车,离婚时却因这笔钱该

静享人生趣 2025-07-15 01:10:45

“这谁还敢结婚?”山东蒙阴,女子出嫁时娘家陪嫁40万和一辆车,离婚时却因这笔钱该归谁,闹到了法院。女方坚持是自己父母给自己的,男方却说是夫妻俩的共同财产,结果法院一锤定音:陪嫁,归夫妻俩共有![微风] 案件里,女子结婚时娘家陪嫁40万现金和一辆小轿车,还专门做了个公示牌立在婚礼现场“亮肌肉”。 可惜婚后夫妻感情不合,冷战不断,谁也不让谁,2024年,她一气之下选择离婚,起初还算体面,一谈到财产分割,场面立马撕破脸。 她说:车和钱是我家的,别想分,丈夫说:你父母又没明说是给你一个人的,属于夫妻共同所得。 法院查阅了相关证据,认为:婚礼照片上的“陪嫁清单”并没有明确写明这笔钱只赠予女子本人,而且这40万和车是在婚后取得,符合《民法典》关于婚内赠与的定义。 如果赠与方想指定为个人财产,必须有明确表示,比如签字协议、单独转账备注“仅限女方”等。 面对这种情况,女子母亲在离婚诉讼时才补了一份“赠与声明”,说这钱只给女儿个人,可法院没采信,因为这显然是事后补救,不具备法律效力。 不少网友表示:“法律是讲证据的,不是讲亲情面子的。” 还有网友说:“早知道这样,当初就该签好财产声明。” 只能说,哪怕父母再疼女儿,法律面前也讲究证据先行,感情是感情,财产是财产。 如果真心想把陪嫁留给女儿,最好提前签份《赠与协议》,或者在转账时写明“赠与女儿个人使用”,别等到离婚时,才知道“吃亏在没说清”。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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