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以法之名》中,三个没想到设定与三个不合理情节!
三个没想到:
1, 没想到孙飞居然是江旭东的“老师机”,这关系是真够硬的,怪不得连公安局长许言午都不放在眼里!
2, 没想到洪亮他老婆江敏也没有看上去那么单纯,在弟弟酒驾撞人后续善后这件事上,她脱不了干系!
3, 没想到李人俊的妻子柳韵会这么的蠢,堂堂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处级领导,居然被陈胜龙一套房子就给拉下了水,果然靠关系上位的都没啥脑子!
三处不合理:
1,孙飞一个副局长怎么就成了开发区公安分局的“土皇帝”?局长呢?局政委呢?就这么看着他一个人在分局“只手遮天”,不加干涉?
2, 程子建为了向陈胜龙展示自己的能力,一天时间不到就调查出了当年陈胜龙集团跟万海的之间“恩恩怨怨”,李人俊作为检察长也查了陈胜龙,无果,调查组几十号人,查来查去也没有个头绪,合理吗?程子建一个县检察院的离职检察官有这么大能耐?
3, 程子建可以跟万海在看守所肆意“串供”,甚至是威胁万海,毫不避讳,真实的律师见当事人是这样子吗?最起码应该有监护的狱警吧?还能让他们在看守所会见室里这么的“随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