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位公布张卓毅嗨球事件的博主沛沛发布长篇视频,对话体育法博士吕伟(中国体育法起草的参与者之一)、社会法博士罗寰对于本次青训培养费事件从体育法角度进行了探讨。 1.中国足协规则滞后远远落后国际足联规则更新。 2.张卓毅和嗨球的矛盾在国际足联规则下根本都不是问题,反而是我们的做法违背国际足联精神的。而正是中国足协缺乏规则才造成国内和国际不接轨,行业规则的滞后。我们的青训几乎没规则约束。 3.在国外青训都是常识的一些国际足联规则,在中国足球界和一些球迷不知道,还认为嗨球向张卓毅要钱合理并且要钱还少了。中国足球圈缺乏常识,常理和常法。 4.青训培养费的补偿只会来自于球员签订职业合同后的青训补偿款和联合补偿机制。然而国内也就四大足校法务部门要的比较勤快。 5.国际足联很多保证球员的规则中国球员都不会用,比如球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但在中超也就几个外援去申请了,而中国只有一位球员向国际足联申请。 中国足协规则与国际接轨,完善青训培训合同和注册制度,才能避免这样的事情出现。也能让中国足球健康的发展。
根据国际足联官方规定,当一名球员去世时:*球员的合同将自动终止,如同自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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