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约秘书长吕特说了,伊朗如果拥有核武器,将会束缚以色列和世界上其他地区;不允许伊朗拥有核武器,这是北约一贯的立场。所以,美国做了(军事打击)伊朗这件事,我认为并不违反《国际法》。 政客的双重标准并不稀奇,但像这样毫无底线的,确实少见。为什么没人追问以色列非法拥核的问题?难道《国际法》只对美国、以色列,乃至北约的横行霸道视而不见? 最让人意外的是,这种明显的双标言论,竟然出自一直被认为“理性温和”的吕特之口,实在令人失望。 其实说到底,吕特的“体面人设”本就经不起推敲。他一方面在小国面前颐指气使,摆出一副居高临下的姿态;可一旦面对特朗普这样的强势人物,又显得唯唯诺诺、态度低三下四。要是到了以色列面前,恐怕立马换上另一副面孔,装出一副小心谄媚的样子也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