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近日北京,一男子和自己同母异父的亲妹妹仅有一面之缘,谁知对方却在自己

戴梦维微微 2025-06-29 12:42:16

“冤不冤?”近日北京,一男子和自己同母异父的亲妹妹仅有一面之缘,谁知对方却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自己告上了法庭,原因竟是为了防止男子和她争抢母亲的房产!男子表示太冤枉:我都快60岁了,至于把我告了吗! 北京的初夏,阳光正烈。60岁的冯先生拎着一个装满资料的文件袋,坐在法院走廊的一角,神情复杂,既疲惫又委屈。 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人生中的第二次与同母异父的妹妹尉女士见面,竟然是在法庭上——还是以“被告”的身份。 冯先生出生在上世纪60年代,是母亲与第一任丈夫的儿子。 那时生活艰难,母亲和父亲的感情也不好,最终两人离异,冯先生由父亲带走,从此跟母亲的联系就日渐稀少。 后来母亲改嫁,有了新的家庭,生下了尉女士。从小到大,冯先生和母亲这边的关系基本断绝,几乎没有再联系,和尉女士就更谈不上什么感情基础了。 印象中,自己只在母亲七十岁寿宴时与尉女士匆匆见过一面,两人寒暄了几句,客套地称了声“哥哥”“妹妹”,也就此别过。 “我跟她都不熟,连电话都没有,加起来见过不到两个小时。”冯先生苦笑着对记者说。 然而就在今年四月,冯先生突然接到一纸法院传票。 上面写明,他被尉女士起诉,理由是“为了确认对母亲生前房产的独立继承权,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其为唯一继承人,并排除冯先生继承权”。 冯先生当时愣住了,甚至以为是恶作剧。仔细一看公章和印章都是真的,他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我连我妈住哪我都不知道,她有没有房子我也没兴趣。我这把年纪了,老婆孩子都有自己的生活,哪还稀罕去跟人争遗产?” 冯先生拿着传票连夜赶回父亲的老房子,想找父亲的遗物查证一些信息,也试图联系老家的亲戚了解情况。 结果亲戚们说,冯先生的母亲去年冬天去世,留下了一套老房子,坐落在朝阳区的黄金地段。虽然老旧,但地皮值钱,市场估价超过600万元。 “哦,那房子我小时候住过几个月,后来我就再没踏进去过了。”冯先生说,“可就是这么一个房子,现在成了我‘被告’的理由。” 更令他心寒的是,他并没有对这份遗产有任何企图。法院传票下来之前,他甚至不知道母亲去世的消息。听说妹妹怕他日后反悔,提前一步将他告上法庭,试图“堵住后门”。 “我现在才知道,原来亲情在财产面前真这么脆弱。”冯先生苦笑着摇头,“她怕我争?我不稀罕。” 在庭审过程中,尉女士的代理律师陈述称,虽然冯先生依法也是继承人之一,但由于其自小与母亲断绝往来,对母亲的赡养和照顾完全缺席,因此应视为自动放弃继承权。 同时,尉女士也担心,母亲去世后,冯先生突然现身索要财产,给自己和家庭造成困扰,因此“防患于未然”,希望法院明确排除他的继承资格。 “她怕什么我都不懂。”冯先生在庭上说,“我连我妈的追悼会都没参加,也没人通知我。现在反倒说我可能来争?这就跟看人走路没摔倒,先扶上救护车一样。” 法官听罢,表情凝重。庭审没有当庭宣判,而是宣布将择日宣判。 庭后,冯先生站在法院大门口长久未动。阳光洒在他的花白头发上,格外扎眼。 他拿出那份传票,又看了一眼,然后叹了一口气:“也许,在她眼里,我根本就不是哥哥,只是一个‘潜在威胁’罢了。” 记者问他是否会反诉,冯先生摆了摆手:“算了,不折腾了。人老了,讲究个安稳。我就是不明白,为了这么个房子,至于吗?” 有路人听了他的故事感慨万分:“亲兄妹都这样了,这年头,还有什么情分可讲?” 故事传开后,引起了不小的关注。许多网友也在留言区议论纷纷: ——“这个妹妹太防了吧,没事就把人告上法庭,是怕什么鬼?” ——“冯先生真冤,人家都没想争,反倒成了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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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红包散

红包散

3
2025-06-29 14:01

房产要继承改名要那些不懂

feidao

feidao

2
2025-06-29 13:53

就按她的想法去争一下呗

七彩羽

七彩羽

1
2025-06-29 13:59

这种情况可以争一下,反正已经到这个地步了,不会有更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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