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深知斩草要除根,韩国总统已出手,尹锡悦夫妇自求多福吧。尹锡悦在劫难逃,结局

心碧海蓝天 2025-06-27 19:47:52

李在明深知斩草要除根,韩国总统已出手,尹锡悦夫妇自求多福吧。尹锡悦在劫难逃,结局基本无力回天,现在就看李在明会完全不给活路走还是留下一线生机。如果是不给活路走,那就相当于让民众可以深度参与韩国政治和党争,今后的韩国总统处境会更加危险;如果留下一线生机,李在明就会遭受反扑反噬,总统之位坐不了那么稳。一个是长远利益,一个则是眼前利益,李在明会有很大可能选择眼前利益,但同时也意味着李在明成功凭借一人之力把尹锡悦涉嫌内乱一案的不利影响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上。 据媒体报道,负责调查尹锡悦涉嫌内乱一案的特别检察官在本月24日向法院申请了拘捕令。 理由是尹锡悦对于检方的传唤不予回应,甚至于后来还公然明确表示:“今后不会回应传唤”。 这样的态度摆明了是不想配合,在此种态势之下,特别检察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和调查的连续性,便以涉嫌妨碍特殊公务为由为继续展开对于尹锡悦的调查申请了拘捕令。 韩国独立检察组还在本月25日对尹锡悦采取了禁止出境措施,这是尹锡悦自今年1月份被韩国检方逮捕以来而得到的第二次禁止出境的特别优待。 不过,这一次的禁止出境待遇和前一次存在一定差别,今年1月份是先被逮捕,但尹锡悦又向法院提交了撤销逮捕措施申请,法院批准了申请,而后检方才出手采取禁止出境措施。 这一次检方对尹锡悦采取禁止处境措施则是建立在法院驳回了内乱独检组拘留尹锡悦的申请之上。 目前内乱独检组考虑再次提请法院签发拘留令,因为尹锡悦很配合法院却不配合内乱独检组。 这样做摆明了是不给内乱独检组面子,以法院和相关法律规定为保护伞,但内乱独检组也不是没有法律依据傍身。 相反,内乱独检组的法律依据是李在明上台三天后当即主导推出旨在调查尹锡悦内乱一案真相的《内乱特检法》。 这种情况如果放在我国,肯定是特设法大于普通法,尽管韩国也是大陆法系国家,拥有针对特别事项特定立法的权力,但韩国吸收了英美法系的诸多习惯特点。 最终使得普通法的效力在一些领域方面和特设法无异,并且在习惯方面远远高过特设法。 两相对比之下不难发现,法院在其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虽然从表面上来看,第一次是尹锡悦主动发力,提交撤销逮捕措施申请,第二次则是法院予以驳回,二者相差很大。 但从根本上来说,法院才是内乱独检组的最大挑战和障碍,只要法院在逮捕方面不予配合,尹锡悦就还有自由活动空间。 简单一点来说,《内乱特检法》确实很牛逼,但不能同基本法律制度和普通法相抵触。 因此,在韩国法院“有意偏袒”的情形下,即使是内乱特检组也束手无策,李在明仍然不能达到快刀斩乱麻的效用,与之相对应的则是,尹锡悦在拖字诀的状态下愈发滋润。 这一点还可以从尹锡悦明确表示不会回应传唤中得到例证,尹锡悦不理会内乱特检组,只会对法院作出回应——高度关注哪些庭审是逃不过去且必须要去的,而后在作出最终决定。 尹锡悦现在很害怕李在明抓到自己更多把柄,所以针对于内乱特检组的调查保持了高度警惕的态势,尹锡悦要确保自身不落入提前预设好的陷阱。 但尹锡悦的命运又是注定了的,原因在于,尹锡悦现在非常被动,别看内乱特检组拿尹锡悦毫无办法,但内乱特检组却掌握了绝对主动权。 其次,尹锡悦的后台已经轰然倒塌,不管是美国还是韩国国民力量党都不会帮助尹锡悦,尹锡悦的处境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等同于一潭死水; 最后是尹锡悦在李在明的追杀名单上,李在明不惜让自己的连任处于高度危险之下也要斩草除根:大选时许下承诺弄清真相以及上台后没多久就高度关注这一案件的进展。 现在李在明还对着尹锡悦的夫人金建希同样下发追杀令,尹锡悦学过法律,当过检察官,心理素质过硬并不代表着金建希就不会成为突破口。 相反,李在明通过“攻略”金建希已然显现出了自身的企图,但金建希也很聪明,用病症不能拖延,必须及时治疗躲过了强大攻势。 虽然尹锡悦夫妇从表面上看用的理由不尽相同,但根本在于人权二字,只要李在明能够彻底看清这一点,同样围绕人权推进案件进展,那么尹锡悦的结局就会得偿所愿,不留意外。 参考资料: 韩国特检组:已向法院申请逮捕前总统尹锡悦|观察者网 韩国独立检察组:禁止尹锡悦出境|环球时报 韩国检方对前总统尹锡悦申请拘捕令|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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