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七旬大爷夜间休息时,旁边住户播放音乐唱歌扰民,大爷上前阻止,可对方不仅出

诺斯罗普笔记 2025-06-27 14:01:05

北京,一七旬大爷夜间休息时,旁边住户播放音乐唱歌扰民,大爷上前阻止,可对方不仅出言不逊,还动手对大爷实施殴打,就在该住户拿马扎砸大爷过程中,其因不慎摔倒致骨折,事后,竟把大爷告上法院索赔400000余元。

网友:“这不是贼喊捉贼嘛,想钱想疯了吧!”

据了解,北京西城区一大杂院内住着施某和周大爷俩人。

要说施某这人,平日里没事就爱呼朋唤友地热闹。

事发当天晚上9时许,施某把朋友叫到家中来聚会,还在阳台那儿放起了音乐,丝毫不管院里其他住户的死活。

院里现年70多岁的周大爷,年老体衰,身体还有残疾,本来就睡眠不好,这一吵更没法睡了。

周大爷没办法,只能拄着拐杖上门跟施某说:“小伙子,这音乐声太大了,吵得我实在睡不着,能不能关小点啊。”

施某当时倒也听话,把音乐给关了。

可没过一会儿,施某和他的朋友又在阳台开始扯着嗓子唱歌。

周大爷又被吵得没法儿,只能又去敲门。

这下施某可不乐意了,张嘴就骂骂咧咧的,还抄起个小马扎就朝周大爷的脑袋上砸了过去。

周大爷赶紧抬手挡,但胳膊上还是被擦破了皮,受了点轻微伤。

眼看自己处于劣势,周大爷也急了,顺手就拿起院里的笤帚来回挡。

周围邻居听到动静,都赶紧过来拉架。

在此过程中,施某一不小心摔倒在地上,且随后显露出痛苦且狰狞的面孔。

等送到医院一检查诊断,施某左胫骨平台骨折,腓骨骨折。

按道理来讲,施某这是自作自受,无关他人才是。

可没曾想,施某出院后,竟直接把周大爷告到了法院,要求周大爷赔偿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在内的各项费用合计40多万元。

对此,相信大多数人都会认为施某这是在无理取闹,明明是他自己没事找事,自己不慎摔倒受伤,却要求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人赔偿,这不完全是笑话吗!

有人说,“施某这做法简直离谱到家了!大晚上在家里开派对吵得四邻不安,面对70多岁拄拐上门好言相劝的残疾老人,不仅不收敛,还抄起家伙动手打人。周大爷被迫自卫,他倒成“受害者”索赔40万,这不是明摆着欺负老实人、碰瓷讹钱吗?

自己先违反公序良俗扰民,又率先使用暴力,最后摔骨折了还恶人先告状,这脸皮厚得简直能防弹!合着按他这逻辑,只要动手打人受伤,被打的人还得负责?这要是判周大爷赔钱,那以后谁遇到这种事还敢正当防卫?” 当然,法院的态度也很明确,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59条规定,施某夜间在家聚会放音乐,后又唱歌,其行为属于噪声扰民,侵犯了周大爷的生活安宁权。

周大爷上前进行合理提醒,施某不但不改正,还辱骂并动手打人,存在明显过错。

而周大爷是在遭受施某攻击的情况下,出于自我保护才拿起扫帚抵挡,系在被攻击的当下进行的合理自我保护行为,且并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更不足以对施某造成损伤。

施某的受伤完全归咎其本人。

据此,法院最终认为施某向周大爷索要赔偿的行为于法无据,遂驳回了施某的诉讼请求。

对此,你怎么看呢?

(来源:环球网 202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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