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奸是如何出台的?首例“婚内强奸”案例与网上争议 婚内强奸,简单来说,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行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受传统观念影响,人们普遍认为婚姻意味着妻子对性行为的概括性同意,婚内不存在强奸一说。但随着社会发展,对人权尤其是女性权利的重视,婚内强奸的概念逐渐进入大众视野并引发讨论。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婚内强奸认定较为复杂。1997 年,上海判决首例婚内强奸案,王某在离婚判决未生效时强行与妻子钱某发生性行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3 年 。2021 年,河北邯郸赵某在妻子王某提出离婚诉讼期间,强行与其发生关系,因王某反抗未遂,最终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8 个月。这两起案例表明,在婚姻关系特殊情形下,如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分居等,婚内强奸可被认定犯罪。
网上关于婚内强奸的争议从未停止。部分人觉得,一旦婚内强奸广泛认定,会破坏婚姻关系稳定性,让夫妻间相处变得小心翼翼,甚至可能出现妻子恶意指控丈夫的情况。但更多人支持婚内强奸应被严肃对待,结婚证不是 “强奸许可证”,女性即便在婚姻中也应享有性自主权,违背其意愿的性行为就该受到法律制裁。随着观念进步,越来越多声音呼吁完善相关法律,明确婚内强奸认定标准,更好保障女性权益 。
蔷薇
你可以告婚内强奸,那就必须立法婚内抢劫。要男方上交工资就是抢劫,还是极其严重的长期勒索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