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承诺的学业资助, 若分手,需要返还吗? 浙江男子与福建女子在大学期间恋爱。 毕业后,男子打算出国留学,其母担心儿子无人照顾,便多次游说女子跟其儿子一同出国留学,并承诺资助其完成学业。 留学期间,男子母亲多次给女子转账,共64.7万元。2019年,两人分手,焦沐起诉兰芝,让其返还转账款。金华中院审理认为,39.7万元系赠与,不属于借贷关系;25万元系因男子母亲,不当得利,应返还。 一审、二审判决维持一致,男子母亲上诉请求不予支持。此案提醒我们,在大额资金往来时,应签署书面协议,以免发生争议。 聊热点
福建,女子大学毕业时,男友母亲为了让女子能够在国外照顾男友,多次游说女子一同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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