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凌晨3点,一小区11楼突然天降榴莲壳,砸中电瓶车后备箱,随后整盒车厘子、20多包零食也纷纷砸落,现场一片狼藉。刚晚归的男子被吓得够呛,惊魂未定下赶紧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发现有个外卖袋子,上面有收件人信息,很快锁定高空抛物的王某。王某酒醒后后怕不已,称当晚和女友吵架借酒发疯,看到啥就往楼下扔啥。他家阳台下是业主进出频繁的过道,白天人来人往后果不堪设想。目前王某因高空抛物罪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
据2025年6月19日潇湘晨报报道,凌晨3点,四周静悄悄的,刚晚归的李先生骑着电瓶车,慢悠悠地往自家楼栋驶去。突然,“砰”的一声,一个榴莲壳重重地砸在了他电瓶车的后备箱上,直接砸出了个大窟窿。
李先生吓得差点从车上摔下来,还没等他缓过神来,紧接着,整盒车厘子、20多包零食从天而降砸在地面上,现场瞬间一片狼藉。
李先生又气又怕:“这谁啊,大半夜的往楼下扔东西,不要命了?要是自己再走快一步,脑袋可就开瓢了!”他赶紧报了警。
民警看到这满地的狼藉,也是吓了一跳。这哪是扔东西,一眼就发现了现场有个外卖袋子,上面清晰地印着收件人的电话和地址。这不,很快就找到了高空抛物的王某。
王某酒醒后,看着眼前的民警,也是后怕不已,一个劲地道歉:“我知道错了,我当晚喝了酒,跟女友吵了架,借着酒劲就发起了酒疯,看到啥就往楼下扔啥,我也不知道会闹成这样。”
原来,王某家阳台下就是小区业主进出频繁的过道,要是白天人来人往,那后果可不堪设想。现在王某因为高空抛物罪被刑事拘留了,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的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抛掷的物品重量大、体积大、数量多,或者抛掷的地点是人员密集场所,或者造成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后果。
王某从11楼高空抛掷榴莲壳、车厘子和零食等物品,数量较多,而且他家阳台下就是小区业主进出频繁的过道。
虽然这次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要是白天人来人往,那后果可不堪设想。所以,王某的行为完全符合“情节严重”的标准,构成了高空抛物罪。
王某的高空抛物行为还侵犯了楼下业主的财产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也就是说,王某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赔偿楼下业主因电瓶车被砸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王某的行为实在是太过分了。喝酒不是借口,吵架也不是理由,不能把自己的情绪发泄到别人身上。高空抛物这种行为,简直就是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
你想想,要是当时楼下有人经过,被榴莲壳或者车厘子砸中,那后果该有多严重!轻则受伤,重则可能危及生命。
综上所述,王某将面临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高空抛物绝不是小事,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或者情绪失控就做出这样的危险行为。无论是因为喝酒、吵架还是其他原因,都不能成为高空抛物的借口。
现在,王某因为高空抛物罪被刑事拘留了,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喝酒不是借口,吵架也不是理由,不能把自己的情绪发泄到别人身上。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素材来源:潇湘晨报·晨视频 2025-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