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李先生,是个爱车的人。新车到手,开得那叫一个带劲,结果不小心出了车祸,

与君硕 2025-06-22 18:03:22

福建福州,李先生,是个爱车的人。新车到手,开得那叫一个带劲,结果不小心出了车祸,车头撞得面目全非。他心疼坏了,赶紧把车拖到售后点,想着修修还能接着开。可一听维修费要18万,李先生直接懵了,这价格都能买辆新车了,他哪舍得,于是车就留在了售后点,这一放就是三年。

三年后,李先生突然想起自己的爱车,跑去一看,原本好好的车,现在只剩下个空壳子,音响、空调、电机这些值钱的配件全都不见了。

李先生当时就感觉一股怒火直冲脑门,他质问售后点的工作人员:“这是怎么回事?我的车怎么变成这样了?”

李先生觉得售后点既然接收了车,就得负责保管好,现在车被拆了,就得赔偿。

售后点的工作人员却一脸无辜,说:“这车不是我们拆的,是放在对面停车场被偷的。”

李先生哪能相信,他觉得售后点既然接收了车,就得负责保管好。现在车被拆了,售后点就得赔偿。可售后点却一直推卸责任,这让李先生心里特别难受。

根据《民法典》中关于保管合同的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李先生把车拖到售后点,售后点接收了车,这就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售后点作为保管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李先生的车辆。

然而,现在车辆被拆得只剩空壳,值钱配件丢失,售后点却声称不是他们所为。这里就存在一个关键问题,售后点是否有证据证明车辆是在他们保管范围之外被拆的。

如果售后点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比如监控录像、停车场管理方的证明等,来证明车辆是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拆卸的,那么他们就很难推卸责任。

另外,根据《民法典》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售后点没有履行好保管义务,导致李先生的车辆受损,明显构成了违约。李先生有权要求售后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他因车辆配件丢失所遭受的损失。

从常理来说,售后点作为专业的汽车售后服务机构,应该有完善的车辆保管制度。他们接收了李先生的车辆,就应该对车辆的安全负责。

就算车辆是放在对面停车场,他们也应该和停车场管理方做好沟通协调,确保车辆的安全。现在出了问题,却一味地推卸责任,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李先生面对这样的情况,心里肯定特别抓狂。他原本以为把车放在售后点会比较安全,没想到却落得这样的下场。

他多次和售后点沟通,要求赔偿,可售后点就是不同意。李先生经过一番思考,决定不再和售后点纠缠,他要通过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

李先生提供了自己收集的证据,详细陈述了事情的经过。售后点则辩称自己没有责任,是第三方盗窃导致的车辆损坏。然而,他们却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说法。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售后点作为保管人,没有履行好保管义务,导致李先生的车辆受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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