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被吃了!”北京,58岁女子与小14岁男子相恋,随后男子与女子进行同居,一住就是8年!
女子觉得自己遇上真爱,便对男友百般呵护,掏心掏肺,可就在她患上乳腺癌后,男子却立刻要求分手!
女子自知身体不好也未强求,于是同意分手,还转给男子50000元分手费,可万万没想到,男子转头就把她告上法院,还要求归还恋爱8年得到的不当得利37万!
可女子却表示是自己一直倒贴,最后的结局让人意外!
现在这案例真是给大伙儿敲了个警钟!
恋爱期间那些零零碎碎的转账记录,平时觉得是表达心意的小红包,关键时刻都能变成法律上的“呈堂证供”。
我有个律师朋友说,现在这种恋爱经济纠纷越来越多,不少人在分手后拿着转账截图去法院讨债,关键还得看这钱到底是赠予还是借款。
所以啊,甭管感情多火热,涉及到钱的事儿真得留个心眼儿。
吃饭看电影的小钱就算了,要是大额转账最好备注清楚,哪怕加个“宝贝节日快乐”也比空荡荡的转账记录强。
听说有人连520、1314这种特殊数字的转账都被认定成借款,你说冤不冤?
大家觉得谈恋爱该不该明算账?是提前签协议伤感情,还是糊里糊涂吃闷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