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环保的警钟:徐某夫的污染之路 河北省清河县的一个小村庄里,徐某夫经营着一家

巴普罗独白 2025-06-22 16:36:47

一场环保的警钟:徐某夫的污染之路

河北省清河县的一个小村庄里,徐某夫经营着一家铁合金加工点。

自2023年4月起,徐某夫为了检测进购的铬合金是否符合钢厂要求,开始在加工点的二楼化验室进行合金化验。他使用强酸、钠和其他化学原料,通过烤制、冷却、搅拌过滤等一系列复杂流程,得出铬含量。然而,化验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废液,徐某夫并没有采取任何环保措施,而是直接通过卫生间便池的排污管道排放到外面的渗坑中。

这个渗坑是徐某夫在2023年8月找人挖的,坑口直径40厘米,深2.7米,内部直径约1.5米,砖砌但未做任何防渗处理。废液直接渗入地下,污染了周边的土壤环境。从2023年4月到2024年7月,徐某夫共进行了约70次化验,排放了约700公斤含有化验残渣的废水。

2024年7月18日,生态环境局联合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对徐某夫的加工点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徐某夫全程配合执法,没有逃避。经过检测,渗坑内的废水总铬含量为38.3㎎/L,总镍含量为3.28㎎/L,总钒含量为0.21㎎/L,分别超出了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24.5倍、2.28倍和0.21倍。

徐某夫意识到自己犯了大错。他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行为。他还花费4万元,通过第三方环保公司对现场的废水和废污泥进行了处置,积极履行了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此外,徐某夫还通过家属主动缴纳了1.5万元罚金,表示愿意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案件很快被移送至检察院,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对徐某夫提起公诉。在法庭上,徐某夫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悔恨,他的辩护人也表示,徐某夫是初犯,且具有自首情节,重金属超标数值较小,获利数额较少,法律意识淡薄,主观恶性小,愿意主动缴纳罚金,建议从轻处罚。

法官在审理此案时指出,徐某夫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污染环境罪。他违反国家规定,通过暗管渗坑排放有毒物质,严重污染了环境。虽然徐某夫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积极修复生态环境,但他的行为已经对环境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害。

最终,法院判决徐某夫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0 阅读:49
巴普罗独白

巴普罗独白

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