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资助女子留学,花费近65万 两人分手后男方索回,法院判还一半 浙江金华男子焦某与福建女子兰某本来是大学恋人,男方妈妈当初主动说资助女方留学,前后给了64万多。后来两人分手,男方妈妈就去法院告女方,要求把钱全还回来。 法院审理后觉得,这些转账发生在《民法典》生效之前,得按以前的法律来。从聊天记录能看出,男方妈妈当初是出于爱护和帮助,主动提出给钱,而且两年多里从没说过这钱是借的、需要还,所以不算借款。 最后法院按公平原则判了:64万多里有39万多算男方妈妈无偿赠与女方的,不用还。剩下25万女方属于“不当得利”,得把本金和利息还给男方妈妈。
2024年浙江台州,女子结婚时,男方掏空家底给女方父母18万聘礼。婚后,女子和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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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开心欣
哈!赔了夫人又折兵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事先不说清楚,别人以为你们是人善钱多的那种,自然是想花就花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