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紫棋发文:感谢我国法律,帮我抢回了“孩子”! 邓紫棋可谓是年少成名,14时就签约了香港一家唱片公司成为歌手,当时合同中约定了邓紫棋所创造的歌曲版权永久归公司所有,2019年双方发生纠纷直至解约。 2025年邓紫棋在内地重新录制了《泡沫》等12首早年的作品,被原唱片公司要求删除。邓紫棋团队回应称: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2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许可,不存在侵犯复制权和改编权的问题。 到这里就不得不说内地与香港在著作权上的不同,在内地是鼓励翻唱或者改编已经录制过的歌曲,而香港地区却不允许,邓紫棋就是想通过内地的法律与原唱片公司进行博弈! 邓紫棋还是很聪明的,知道内地的是国法,香港的是地区法,你认为最终结果是谁胜谁负呢?
邓紫棋前公司,估计后槽牙都要咬碎了!前公司万万没想到,邓紫棋还能靠重录旧作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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