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20岁大哥一人供出4个大学生,有律师说凭直觉,觉得这事绝对没那么简单。
但实际情况是,父母留了7套门市房➕2套住房➕七八十万现金。(全在大哥手里)
除了这些,国家还给孤儿发补助。 5个孩子的补助也全在大哥手里。
国家的政策非常好,孤儿能领的补助不低。每月按时发放,过年过节会发更多。学费也都减免。
我认识一个汶川大地震父母丧生的孤儿,她说她父母去世后,她是靠国家的补助活着的,补助不低,上大学也有,学费也都减免。她因此攒下不少钱。
这哥说他供养了4个孩子,倒贴了200万,我不信。他甚至说的不是花了200万,是倒贴200万,那他得花多少钱啊,建议想争遗产的妹妹弟弟长大了,让他拉单子对账。
别不好意思,男人惯会诉苦的,没好处的事他们怎么会干。
倒是孩子二姨,给孩子洗衣服做饭,一提这些事就哭,看样受了不少委屈。
最小的孩子哥哥不管,让二姨管,也能看出来点问题。
因为抚养年纪小的,相对要付出的精力体力会更多。
很明显,他二姨话不多,不如这个大哥能说会道。
《民法典》第1075条规定: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抚养是抚养,遗产是遗产,补助是补助,这笔账建议好好算算。
这个大哥如果真觉得自己尽了抚养义务,他老了如果活不起,可以反过来要求弟妹给他尽扶养义务。一码是一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