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花235万买了一套房子,住进去以后,发现正上方有两个鸽舍,有人养了上

云影天光念情长 2025-06-19 15:07:37

北京,一男子花235万买了一套房子,住进去以后,发现正上方有两个鸽舍,有人养了上百只鸽子,男子住了7、8年之后,纱窗被鸽粪糊死,不能晾晒衣服,孩子鼻子过敏,发展成了哮喘,男子去找社区,社区说人家是持证养鸽,男子想卖房搬走,谁知因为鸽舍,房子贬值30万元,男子要中介原价回购,中介给出了一个解决方案,网友: 你花200多万买房子都不去现场看看吗? 2025年6月19 日,据闪电新闻报道,一男子买房后,遇到到糟心之事。 2018年,李先生花了235万,买了一套房子,他心里高兴,立刻收拾后搬了进去。 可住进去以后,他才发现了问题,自己家正上方,不知是哪位邻居家放了两个鸽舍。 鸽舍宽大,里面养了上百个鸽子,每天咕咕叫着,走来走去。 李先生起初,并没有多想,他上班下班,回家休息,不管房子如何,那是自己买下的窝,回到家里,身心放松。 可是,很快他就发现,鸽舍在正前方,那么多的鸽子,每天制造出很多的鸽子粪。 他们家阳台,不能开窗,只要开窗,就有鸽粪落下。 阳光正好,他打开了窗户,他洗了衣服,挂在阳台上晾晒。 可是,到了下午,他收衣服,发现衣物上全都沾满了鸽粪。 李先生气的不轻,赶紧拉上窗户,不敢再打开晾晒衣物。 时光如梭,转眼间七八年过去,李先生家阳台上的纱窗已经惨不忍睹。 纱窗本是用来通风换气,又能避免小飞虫进入,可是,自从发现有鸽粪落在阳台衣服,李先生就在不敢再打开纱窗。 纱窗成了盾牌,挡住了一部分鸽粪,可是,这么久的时间,纱窗已经被鸽粪糊住。 纱窗上除了鸽粪,还沾了不少的鸽毛,儿子有过敏鼻炎,每当有细碎鸽毛飘来,就阿嚏阿嚏个不停。 到了最后,儿子受不了了,鼻炎越来越重,吃药也不管用,七八年的时间,竟然发展成了哮喘。 鸽粪已经到了儿子健康,李先生彻底不淡定了,他找来记者,希望能给自己提供帮助。 记者陪同他到当地社区,可是,社区工作人员却说,养鸽人住在顶楼,是信鸽协会的会员,持证养鸽,人家没有违反法律,社区也无权干涉。 这下李先生傻眼,这可咋办,社区说的没有毛病,人家持证养鸽,没有养到谁家屋里,别人的确无权干涉。 他没了办法,思前想后,决定把房子卖了,可是卖来卖去,这才发现,这套房子,因为鸽舍问题,至少贬值了30万元。 李先生心痛,后悔不已,自己买房子为啥就没发现,他突然灵光一闪,对呀,当初买房子时,他是通过某家中介买的,中介并没有告诉他说,楼上有人养了鸽子。 于是,他跑去找之前的中介,认为是中介卖房子时,故意隐瞒了楼上有鸽舍的问题。 他向中介提出,要中介原价回购,可中介声称,这套房子卖之前,原房主一直没住,原房主和中介并不知道楼上有鸽舍的事情。 并且,李先生2018年买的,已经住了七八年了,中介表示,可以将当初买房子时候的中介费5万元,全部返还给李先生。 有人说了,养鸽子去农村荒地上,自己买房去养,不要影响其他人。 还有人说,持证也要守法 不得影响他人的生活,李先生报警吧! 更有人说,的确,鸽子粪鸽子毛都糊人家窗子上了,有证可以饲养,但不能扰民吧,这种明显侵权了吧?合法饲养不能成为侵权的挡箭牌。 可是,这也不能全怪别人,有人就说,这是李先生太不谨慎,你花235万买房子,别人告不告诉你,你自己咋不去看了再买? 更有人认为,你都住了七八年了现在让人家回购,这有点说不过去了。 那么,中介机构是否应该承担隐瞒房屋瑕疵的责任? 《民法典》第962条规定: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若中介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房屋存在鸽舍、噪音、卫生隐患等,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即使养鸽人持证合法,其权利行使仍受相邻关系约束。 鸽粪、羽毛、噪音对李先生生活造成实质影响,无法开窗、衣物污染、健康损害,已超出合理容忍限度。 李先生可要求养鸽人停止侵害,清理鸽舍、减少鸽子数量、赔偿损失。 若社区或信鸽协会以“持证合法”为由拒绝干预,李先生可向法院提起相邻权纠纷诉讼,要求排除妨碍或赔偿。 《民法典》第1229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004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健康权,有权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侵害。 鸽粪、羽毛长期堆积可能滋生细菌、病毒,污染空气和居住环境,符合“环境污染”要件。 李先生孩子因鸽毛鸽粪过敏,发展成哮喘,李先生可主张养鸽行为与健康损害存在因果关系,要求赔偿医疗费损害费等。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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