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发生婚外情!”43岁家庭主妇8个月打赏22岁男主播700万元,丈夫得知后火冒

冰蓝聊国际 2025-06-19 13:19:10

“没发生婚外情!”43岁家庭主妇8个月打赏22岁男主播700万元,丈夫得知后火冒三丈,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起诉男主播全额返钱,可最终法院的判决却是男主播无须返还,女子丈夫承担案件受理费6万多元,这是怎么回事? 提起给主播打赏,人们总能联想到婚外情,今天这个还真不是。 6月18日广州日报道,43岁家庭主妇洪姐(化名),从2020年6月到2021年2月,给一个男主播打赏超过了700万元。 这个男主播我们姑且叫他小潘(化名),他是00后,年轻当主播很会提供情绪价值,洪姐第一次刷到就觉得心情很好,于是每次在家空闲的时候,就刷刷视频看小潘的直播。 小潘作为主播经常参加一些平台组织的“XX年度盛典”之类的比赛,洪姐看到了就在平台充值然后支持小潘。 2020年12月,洪姐用自己手机和其母亲手机就给小潘打赏超过200万,等到了2020年12月中旬,还是为了支持小潘参加赛事,洪姐一鼓作气,一天内打赏超过40万。 等到被其丈夫蓝大哥(化名)发现的时候,洪姐的打赏已经超过了700多多万。 蓝大哥认为自己不知情下,妻子用夫妻共同财产给一个陌生男人打赏了700多万,这个钱自己有权追回。 而且他觉得小潘也有过错,明知道洪姐有配偶,还诱导她通过打赏的方式,转移财产给自己,就是违背公序良俗的。 可是最终结果,法院却认为小潘无须返还,这是为什么呢? 我们要明确的是,给主播打赏什么情况下需要返还钱?一般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就是打赏是基于婚外情、私下亲密情感纠葛等前提,就可能因为违背公序良俗、恶意转移夫妻财产为缘由判决返还。 第二种是打赏超出家庭合理范围,根据《民法典》规定的“挥霍”法院也会支持返还。 那么我们再回头结合这件事来看。 首先是洪姐和小潘的关系,经过调查并没有不正当关系,两个人就是正常的粉丝和主播,没有发展婚外情,也就不存在违背公序良俗。 也就是说,小潘提供情绪价值类直播表演,洪姐为了自己获得的情绪价值买单,这是正常的。 那么洪姐的打赏有没有超出家庭支出呢?其实也没有,因为8个月间,丈夫蓝大哥没有感受到积蓄减少对家庭正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洪姐的正常消费是被法律允许的。 洪姐打赏的本质是在平台充值购买虚拟礼物对直播进行打赏,如果按照《用户充值协议》,蓝大哥也不太好能追回这笔钱,毕竟洪姐是成年人,她有权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置,包括在网络平台上进行消费。 作为榜一大姐,洪姐得到了情绪价值,小潘也因为自己的敬业得到工资,这件事唯一受伤的可能只有蓝大哥,也许他接下来要吸取教训在家庭里多花点时间。 而洪姐也别因为自家钱多就随便消费,可以给自己培养点别的爱好代替直播打赏。 信源:43岁女子8个月打赏22岁男主播超700万元,女子丈夫起诉男主播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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