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的旧闻。一位已经90多岁的高龄老人犯下强奸幼女的罪行,因为身体原因,一直得不到收监。担心高龄老人“一抓就死,一死就乱”,这是多个公务部门不敢执行司法判决的主要原因。如果我们的法律细则允许在关押高龄犯罪嫌疑人时出现因自身原因导致的伤亡,不向执行机关追责问责,由高龄犯罪嫌疑人自行承担健康风险。那我们的法治环境就会更加畅通。年龄和健康也不会成为犯罪的挡箭牌。只是也达到这样的目标仍然任重道远。需要多个公务部门联合开展相关工作,并作出司法解释。
28岁女子连环敲诈,与多名男子发生关系,要二十万不给就告你强奸警方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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