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命就这么没了!”6月14日,河南,一男子早晨5时57分,开车到了公司停车场,车子没熄火、车灯也没关,男子也一直没下车。晚上9点多,被人发现在车里猝死,家属给男子申请工亡被驳回,又起诉到法院。案子经过2审都被驳回。法院:不算工伤,没有下车,没步入工作岗位。 “我儿子早早地来到公司工作,结果却死在车上!一条命就这样没了!怎么就不算工伤啊……” 小张(化名)家属捧着相关材料,声音里满是疲惫与无助。 2024 年 6 月的河南,夏日的清晨已有了些燥热。小张像往常一样,驾驶车辆前往公司上班。监控清晰地记录下,5 时 57 分,他的车缓缓驶入公司停车场。 本是再普通不过的上班前奏,可车子停下后,既没熄火,车灯也亮着,小张更是始终没下车。这一待,就到了晚上 9 点多。当同事发现他时,人已经在车内没了生命体征。经勘查,排除他杀可能,可好好一个人,就这么猝死在了车里。 小张的工作时间是早 8 点到下午 4 点,可公司有特殊安排,每天 6 点 30 分上班前会布置工作,6 点 20 分左右还要点名。从钉钉考勤能看到,2024 年 6 月 1 日到 7 日,小张早上打卡时间在 6 点 02 分到 08 分之间,要知道,公司 6 点前还没法打卡。 这意味着,他为了赶上工作安排,每天都早早奔赴公司。6 月 8 日这天,他更是 5 点 57 分就到了停车场,满心满眼该都是即将开始的工作吧,谁能料到,生命会在此刻戛然而止。 家属难以接受这样的现实,他们认为小张是为了工作才早早抵达,这期间的意外死亡该算工亡,于是向人社局提出申请,可得到的是 “不算工伤” 的答复。 家属不服,又起诉到法院,可一审、二审,都驳回了诉求。法院给出的理由是,小张未下车,不算 “工作岗位”,不满足工伤认定条件。 这事在网上传开后,网友们炸开了锅。有人愤怒直言:“人都在公司停车场了,就差几步到岗位,怎么就不算?难道非要迈进办公楼才算?为公司早起这么久,出了事却不认,太寒心!” 还有人说道:“上下班路上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算工伤,车库的确不是工作岗位 这个应该属于突发疾病猝死,但的确没法认定为工伤,家属可以和公司协商,争取一些人道补偿。另外,公司和个人也可以购买一些商业保险作为补充。” 在这件事里,能看到家属的挣扎与痛苦,他们看着亲人为工作付出,最后却得不到工伤认定的慰藉。也能看到法律认定时的严谨,可这严谨,在家属眼中,或许成了冰冷的 “门槛”。一边是生命消逝的悲痛,一边是工伤认定规则的坚守,矛盾就这样尖锐地摆在眼前。 一条鲜活的生命戛然而止,背后是一个家庭的破碎。不管是从人情角度,还是从对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思考,这事都该被更多人关注。 工伤认定的标准,能不能在严谨之余,多些对实际情况的考量?劳动者为工作提前付出的时间与精力,该不该在认定时被纳入 “工作范畴”?这些问题,值得社会各界一起探讨。 你怎么看这件事?欢迎说说你的想法。
“一条命就这么没了!”6月14日,河南,一男子早晨5时57分,开车到了公司停车场
鲁滨逊得日记
2025-06-17 11: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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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72xxx76
为啥一定要认定工伤呢?
用户10xxx32
没关系,不承认就不承认呗,反正公司也不为页工着想,还开着干啥?一把火烧了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