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河南周口一男子和女子恋爱3个月,女子说买个金镯子,就去见父母,男子花3

阅微札纪社 2025-06-17 10:53:05

6月8日,河南周口一男子和女子恋爱3个月,女子说买个金镯子,就去见父母,男子花30000多给女子买了,女子又说还要4万买金项链和金戒指,男子已经花光了10来万积蓄,只给女子转了8000元,女子生气,连分手都没说,就把男子给拉黑了, 男子找到女子家,可女子家人给出的说法,让男子大怒:她一个离婚带孩子的,有啥资格说我占她便宜,她占了我多少便宜。

据民生新闻6月8号报道,2023年2月,河南周口市单身男子唐先生通过网络结识了自称单身的张女士。因家中长辈催婚压力,唐先生对这段关系颇为投入。

两人线上交流半月后初次见面,唐先生主动承担了所有约会开销。此后三个月间,他通过微信红包、贵重礼物、日常消费等方式陆续支出超十万元,其中仅餐饮电影等开支便达两万余元。 4月中旬,张女士提出购买金手镯作为“见父母礼”,承诺购得即安排双方家长见面。唐先生花费三万余元购置金镯后,女方却以“母亲身体不适”为由推迟见面。

两周后,张女士再次要求购买价值四万元的金项链与戒指,唐先生以存款告罄为由仅转账八千元。当晚即遭张女士微信拉黑,电话亦无法接通。 5月初,唐先生根据早前获取的住址信息找至张家。张母拒绝女儿露面,强调“恋爱送礼天经地义”,并指责唐先生“占过女方便宜”。

经社区调解员两次调解,张女士始终避而不见,唐先生向当地新城派出所报案后才知,张女士实为离异单亲母亲,其抖音账号仍标注“未婚”。

警方查验转账记录确认唐先生支出11.7万元,其中五万含“结婚备用金”备注的转账引发争议。 此案暴露当下婚恋市场的信任危机,表面看是情感纠纷,实则折射出部分人将婚恋关系物质化的倾向。当礼物馈赠演变为单向索取,感情便丧失了基本互信。

我国《民法典》第658条明确规定,附条件的赠与在条件未达成时赠与人享有撤销权。若以婚约为前提的大额支出被证实,司法实践中通常支持返还诉求。 有情感专家指出,婚恋交往应建立良性互动机制,首次见家长建议选公共场合,万元以上的财物赠予需保留书面约定。

郑州民政局2023年婚恋调研显示,超过43%的适婚男性曾遭遇“见面礼”陷阱,平均损失达月收入六倍。这些数据提醒人们,真诚婚恋应摒除物质绑架,毕竟真正的感情从不需要用黄金来证明分量。 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热议,短视频平台上相关话题播放量突破六百万,多数网友支持唐先生维权。

情感专栏作家李玫发文分析:“当一方不断抬高物质门槛,实则是用拒绝来掩盖拒绝。”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婚姻部主任胡忠义提醒:交往期间的转账需备注用途,520、1314等特殊金额除外,其余大额转款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返还。 目前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分局已介入调解,张女士暂未退还任何财物。唐先生表示若调解失败将提起诉讼。此事给适婚群体敲响警钟,爱情需要诚意,但诚意不等于无底线付出。

在民政局发布的《婚前消费提示手册》中,特别标注“婚前三个月单方支出超过当地人均年收入两倍需谨慎”,河南地区该标准为六万元。 感情不是买卖,那些靠金子堆砌的“诚意”终会褪色,唯有用真心交换真心,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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