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搞错?安全套是你主动给我的,凭什么还告我强奸?”某小区一保安想要强行和一女子发生关系时,女子拿出安全套递给了他,事后,女子报了警。 "安全套是她主动给我的,这怎么能算强奸?"在市第一人民法院的法庭上,被告人赵杰面对法官的质询,仍然执着于这个苍白的辩解。然而,检方出示的一系列证据,却让这个荒谬的辩解不攻自破。 庭审记录显示,这起发生在某小区的强奸案件中,被告人赵杰作为小区保安,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了犯罪。检察官首先出示的是受害人小梅身上的伤痕照片。照片中清晰可见,受害人面部有明显的青肿,手臂和肩膀处留有多处抓痕,这些伤痕与受害人所述遭受暴力胁迫的情况高度吻合。法医鉴定报告也证实,这些伤痕的形成时间与案发时间相符。 紧接着,检方播放了案发当晚的报警录音。在这段时长约4分钟的通话记录中,受害人的声音颤抖且断断续续,她用微弱但清晰的声音报案说自己遭到了强奸,并准确描述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值得注意的是,录音中受害人特别提到了自己曾试图逃跑但未能成功的细节,这与她后来的笔录内容完全一致。 最有力的证据是小区的监控录像。视频显示,案发当晚9点15分,赵杰身着保安制服进入受害人所在的单元楼,直到深夜10点47分才离开。其间,监控清楚地拍摄到他进入时神色自若,离开时却显得慌张,这些反常的举止都被高清摄像头完整记录。 在法庭质证环节,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试图以"受害人主动提供安全套"为突破口,论证这是一起"你情我愿"的性关系。对此,检察官立即出示了案发现场的勘验记录。记录显示,现场确实发现了使用过的安全套,但同时也记录了房间内明显的打斗痕迹:被掀翻的茶几、散落的物品,以及墙角被踢碎的花瓶碎片,这些都与受害人反抗的陈述相互印证。 更重要的是,法庭上播放了小区门禁系统的另一段监控视频。视频显示,在案发前的一个月内,赵杰曾多次借故进入该单元楼,且时间都集中在受害人的伴侣外出期间。这些反常的行为轨迹,暴露了其蓄谋已久的犯罪意图。 面对铁证如山的指控,被告人赵杰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检察官在最后的公诉陈词中指出,本案不仅具备了强奸罪的暴力胁迫等客观要件,更重要的是完全违背了被害人的主观意愿。受害人在极度恐惧的情况下,不得不采取消极对抗的方式保护自己,这种无奈之举恰恰印证了其遭受暴力胁迫的事实。 整个庭审过程中,旁听席上坐满了来自妇联组织和法律援助机构的代表。这起案件不仅暴露出社区安防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更引发了人们对女性人身安全保护问题的深度关注。 回溯这起案件的始末,事情要从半年前说起。周涛和小梅这对年轻情侣搬入小区时,还是一副憧憬未来的模样。他们租住的房子虽然不大,但收拾得整整齐齐。作为小区保安的赵杰,总是主动帮忙搬运家具,协助处理房屋漏水等问题。 在小区里,赵杰树立了一个热心肠的形象。邻居们经常能看到他帮老人提重物、为居民指路。然而,一些细节却被人们忽视了。小区12栋的张女士曾向物业反映,发现有人在夜间徘徊在自己家门口。6栋的李阿姨也提到过,总觉得有人在观察自己独居女儿的起居规律。这些投诉都石沉大海,直到案发后才被重新重视。 通过调取的监控记录显示,赵杰在值夜班期间,经常会离开岗位,在某些住户楼下徘徊。他打着"安全巡查"的旗号,实则在暗中观察独居女性的生活规律。白天,他会借着修理水电的机会,刻意接近目标住户,逐步降低居民的警惕性。 案发前一周,周涛因工作需要准备外出差。这个消息在小区里并不是秘密,因为周涛还特意请赵杰多关照独居的小梅。赵杰表面上答应得痛快,暗地里却已经开始计划实施犯罪。 那个夜晚,赵杰以检查水管为由敲开了小梅家的门。从小区监控可以看到,他进门时还穿着保安制服,看起来像是例行公事。然而,进门后的情况急转直下。当小梅意识到危险想要逃跑时,已经来不及了。 在庭审中,小梅描述了自己如何在极度恐惧中试图自保。当暴力反抗无效后,她不得不用提出使用安全套的方式来争取机会。这个细节后来被赵杰扭曲成"你情我愿"的证据,但法庭最终认定这只是受害人在绝境中的求生本能。 这起案件也暴露出小区物业管理中的诸多问题。物业公司对保安人员的背景审查流于形式,日常监管松散。社区监控系统虽然覆盖面广,但存在多处盲区。值班人员经常擅离职守,关键时刻无法及时发现和制止案件的发生。 案发后,该小区及周边社区都加强了安防措施。包括增设摄像头、规范保安巡逻制度、建立访客登记系统等。社区还定期组织安全讲座,邀请警方为居民普及防范知识。特别是针对独居女性,社区建立了重点关注名单,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保护。 最终,法院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考虑到赵杰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的恶劣性质,判处其七年有期徒刑。这个判决不仅是对犯罪的惩治,更是对类似案件的警示。
28岁女子连环敲诈,与多名男子发生关系,要二十万不给就告你强奸警方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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