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0日晚,某单位中年领导郑家诚(化名)因打篮球膝盖受伤,前往小区附近药店购药。 年轻女店员胡茉莉(20岁,化名)热情接待并推荐药品,随后弯腰至药架底层取药。 郑家诚见店内无人,趁胡茉莉弯腰之际突然拍打其臀部,胡茉莉起身斥责后,郑又试图抚摸其脸部未果。胡茉莉羞愤警告,郑家诚匆忙付款离开。 当晚,胡茉莉将遭遇告知男友,二人报警。警方调取监控确认猥亵行为,传唤郑家诚。 郑起初辩称“与胡茉莉相识系玩笑”,后在证据面前向胡茉莉转账13888元获书面谅解。 经过调查,警方仍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郑家诚不服处罚,诉至法院要求撤销。 事件曝出后,引发网友热议。 有网友说,赔一万三就想了事?这种咸猪手就该拘! 有网友说,领导身份才更该严惩!平时单位里可能作威作福惯了,连买药都敢骚扰店员?建议纪委介入查查作风问题。 也有网友说,说‘玩笑’的怕不是没脑子?你老板拍你屁股说开玩笑试试?小姐姐报警太解气了。 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在庭审中,郑家诚抗辩其行为系“玩笑过火”,不属于治安违法行为,依法不应处罚。 本案中,胡茉莉弯腰取药处于无防备状态,郑家诚选择此时触碰其臀部,具有明显的“乘人不备”特征。 因此,郑家诚的行为构成治安违法,依法应予处罚。 2、赔偿获谅解后,警方是否必须免除处罚? 庭审中,郑家诚主张其已向受害人支付13888元获书面谅解,主张应免除处罚。 本案中,郑家诚虽然向受害人赔偿了款项,但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本就可以并行,并不冲突,而且郑家诚行为虽然取得谅解,但其没有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而是在报警后,还试图狡辩,主观恶性较强,也不属于情节特别轻微的情形。 同时,前述可以减轻或免予处罚的情形,不是法定必须的情形,而是由警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也就是说,针对郑家诚,警方可以不免除其处罚。 3、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是否过重或程序违法? 本案中,郑家诚在营业场所突袭实施违法行为,可以适用5-10日的处罚,而一般出7日,亦无不可。 但警方应该是考虑到了郑家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且未造成受害人身体损伤,继而下浮至5日拘留,已经进行从轻处罚,不存在明显违反过罚相当原则。 本案告诉我们:任何以“玩笑”为名的身体冒犯,都将在法律凝视下现出违法原形。 对于本案,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吗?#我的宝藏兴趣#
28岁女子连环敲诈,与多名男子发生关系,要二十万不给就告你强奸警方近
【1评论】【1点赞】
用户17xxx43
凡是你所说的玩笑,在对其他女性开玩笑之前,先跟你妈妈开一个玩笑。
拖肥
不管是三天还是五天,这哥们工作都是废了
phil
这家伙混球坐实,但“行政拘留”的适用情况是不是该明确一下呢?这事儿一不用经过起诉审判(无法定辩护权,只有事后申诉权),二决定流程不公开(法庭上还有个法官,这个都不知道是谁),而施行行动是控制人身自由,这种重大行动,一般只适用于存在紧急和潜在重大治安隐患,必须在法外即刻控制其人身自由的情景,就此案而言,完全可以公诉后经过审判再依法收押,更体现法律之公正和威严,社会警示效应远大于这种不立案公诉的草草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