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一把刀,一场灾难:9岁女孩遭邻家男孩狂砍20余刀,只因对方未满14岁,竟无法追责?

嘉怡和她的荷兰猪 2025-06-12 16:45:41

2022年7月,辽宁丹东,一起震惊社区的恶性事件悄然发生。年仅9岁的女孩在自家小区内,被邻居家尚未满14岁的男孩持刀连砍二十余下,伤痕遍布全身。她被紧急送医,在重症监护室里挣扎数日才脱离生命危险。如今虽然捡回一命,却在脑部留下了难以掩盖的疤痕,甚至连头发都难以再生长。而心理上的创伤,或许将伴随她一生。 案件曝光后,舆论哗然。网友质问:“小小年纪,为何如此残忍?19万赔偿能抚平伤口,却抚不平心灵的裂痕。” 然而,令人愤怒的是——因男孩事发时未满14周岁,警方最终不予立案。他,逃过了刑法的制裁。 有人不解:如此恶性,为何不能追责?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者,除非造成死亡或特别残忍致人重残,且经最高检核准,方可追究刑责。而本案虽手段残忍,女孩“仅”为轻伤一级,未达刑责门槛。 这是否意味着他就无需承担任何后果?并非如此。 依据《民法典》第1188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其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换言之,孩子动刀,父母买单。女孩家属已提起民事诉讼,索赔超19万元,涵盖医疗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害赔偿。 更重要的是,这起事件暴露出的,不只是法律的边界,更是家庭教育的失守。一个未成年孩子,竟能在光天化日下做出如此极端行为,绝非一日之恶。家长的疏于管教、社会的忽视,都在推着悲剧走向深渊。 根据《刑法》第17条,虽然不追究刑责,但可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送入专门矫治机构。本案男孩的行为主观恶性极大,符合“必要”条件,应依法进行干预教育,防止未来更大悲剧发生。 悲剧已经发生,惩罚只是亡羊补牢。真正的预防,才是社会的责任。 孩子尚小,三观未定,若无人引导,便可能走向歧路。教育不是等犯罪发生后才开始,而应从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守护的那一刻起。 这场血的教训,你我都不能漠视。 你认为,面对这样的未成年人恶性行为,我们该如何防范与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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