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一位女子出门找工作时不慎丢失了手机。情急之下,她借朋友的手机拨打自己的号码,没想到真的有人接了——是一位大妈捡到了。女子松了一口气,赶紧和大妈商量,愿意给500元作为酬劳拿回手机。大妈很爽快地答应了,还告诉了她地址。
然而,当女子赶到大妈家时,情况却突然变了。屋里不仅有大妈,还有她的儿子和儿媳妇。还没等女子开口,大妈的儿媳妇就直接要1000元。女子解释说手机已经用了很久,当初买的时候才2000多元,给500元已经很合理了。但儿媳妇态度强硬,根本不听解释,还说:“不给1000元就别想拿走手机。”
女子和朋友急得不行,只能继续磨嘴皮子,希望对方能通融一下。但儿媳妇根本不为所动,还说:“给了钱自然能看到手机。”就在女子和朋友继续劝说的时候,大妈的儿子拿着手机去附近的手机店问了价格,回来后说:“这手机能值3000元!”于是,他们直接把价格抬到了1600元。 女子彻底傻眼了,心想这也太离谱了!无奈之下,她只能报警。警察来了之后,大妈的儿子和儿媳妇却躲了起来,只剩大妈一个人。大妈的女儿也赶来了,她倒是挺明事理,劝母亲把手机还给人家,但大妈表示手机在儿媳妇那里,她也做不了主。
民警告诉女子,因为手机价值不到5000元,这属于民事纠纷,警方只能调解,没办法强制执行。民警表示会做思想工作,但如果对方不配合,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最后,女子想通了,干脆放弃了这部手机。但她把整个过程拍下来发到了网上,提醒大家以后遇到这种情况要当心。
有网友评论说:“超过1000元就可以立案了!”也有网友表示:“捡到东西适当要点好处费能理解,但1600元太离谱了。”还有网友建议:“先给1600元,然后以敲诈勒索报警,这样就能立案了。”
其实,按照《民法典》,拾得遗失物就应该还给失主。失主领取时确实应该支付必要费用,但如果没有事先承诺金额,捡拾者不能乱要价。即使有悬赏,索要金额也得合理,否则真可能摊上敲诈勒索的罪名。
这件事说到底,拾金不昧是咱们的传统美德。捡到别人的东西,应该本着帮忙的心态,而不是把它当成发财的机会。同样,丢东西的人适当表示感谢也是应该的。只有大家都讲理讲德,社会才能更和谐,人与人之间才会更有信任感。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