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再审,必须赞起来。不法决不能向违法让步。吴某私自爬树采摘杨梅,不幸摔伤致死

悦澄聊社会 2025-06-08 21:26:07

这样的再审,必须赞起来。不法决不能向违法让步。吴某私自爬树采摘杨梅,不幸摔伤致死,亲属竟状告村委会要求赔偿60余万元,一审和二审让无责方承担5%的责任。好在再审坚持了原则,维护了公平,让我们看到了法治希望。

吴某擅自爬树采摘河道旁的杨梅,不幸跌落受伤致死。家属不反思自身问题,反而大言不惭的状告栽树单位村委会。要求赔偿63万余元。

河道旁的杨梅树确实是村委会栽种,村民吴某擅自爬树采摘杨梅,本身是侵害了村委会对杨梅的所有权,说难听的,可以定义为小偷小摸的盗窃行为。

自己跌落树下摔伤,完全是自身错误行为导致,怎么好意思告村委会呢?

村委会栽种杨梅行为并没有带来任何隐患,并没有导致吴某摔伤。

吴某偷摘杨梅本身就是违反村规民约,违反法律的错误行为,攀爬树木,应当能够预见到跌落摔伤的风险,其没有主动规避风险。

亲属主张,村委会应当在杨梅树上设置安全告示,提醒路人注意安全,村委会安全保障义务缺乏,造成了吴某受伤致死。

这是什么荒唐的逻辑啊,种了树,就要每一棵树都要悬挂安全告示,做好提醒。那如果这样苛刻的要求,请问谁能做到?如何做到?

那是不是每一棵树都要贴告示,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都要竖起网子,都要盖上盖子,避免别人掉进去了。

有人逾越法律底线,造成自身损害,固然值得同情,但不能让守法者承担和自己完全不相干的责任。

违法成功可以吃到杨梅,违法失败即使受伤,也有人为错误者买单,好人吃亏,坏人得利,长此以往,何来公正。

所以这起案件再审法院真的值得点赞,希望我们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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