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猥亵被处分的男教师被安排到保卫处任职,到底合不合理?
近日,有网友发现,曾因猥亵被处理的安徽师范大学朱某某,已经在学校保卫处任职。此信息披露之后,迅速引发网络关注和热议,很多人质疑,像朱某某这种犯过错误的,安排到保卫处工作合适吗?能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安全吗?
针对网络质疑,安徽师范大学回应称,学校已经成立调查组,开展全面调查,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对朱某某以及将朱某某借用到保卫处工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学校用的是“借用”二字,也就是说朱某某只是临时在保卫处工作。
朱某某2019年因为猥亵、性骚扰行为,已经被学校开除党籍和降级职务,但并未开除,事后还一直留在学校工作,在安徽师范大学2023年一份文件当中,显示朱某某是保卫处的联系人,这说明朱某某在保卫处工作,起码超过两年时间。
学校相关人员解释称,因为朱某某文字功底还不错,所以就借到保卫处,从事一些文字材料等工作。言外之意,朱某某虽在保卫处,但并未在一线,而是在行政上工作。显然,这种说法是在刻意回避朱某某从事保卫工作的事实。
实际上,这事也没什么可质疑的,既然朱某某已经被处理过,又没有被学校开除,那么他依然是学校的职工。既然是学校职工,又拿着学校的薪水,总不能啥事不干,天天让他玩吧,工作还是要安排的。在保卫处不合适,当老师更不合适,让他干行政和后勤就合适?
对学校而言,朱某某怎么安排,也是难事一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