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颖卖房10年讨200万拆迁款,2002年,主持人曹颖以12万的价格卖掉了自己的一套北京房产。2003年,购买者曹先生再次以19万的价格将这套房产卖给了邱女士。
粉丝宝宝们在阅读时,可以点一下“关注”,并留下大家的看法! 在2011年,曹颖从某个朋友那里得知了一个让她心跳加速的消息——她曾经出售的那套大兴区的房子,被列入了拆迁名单,拆迁款已经打到了现在的住户邱女士账户里。 这个消息让她瞬间陷入了震惊和愤怒之中,她早已与那套房子割席断交,觉得自己与那份拆迁款再无任何关系,但现在,那个陌生的名字邱女士,却因她曾经的房子,一夜之间富贵荣华。 而她却没有分享到一丝拆迁带来的收益,她的内心掀起了巨大的波澜,无法平息,这段与房子有关的纠葛,得追溯到2000年初。 那个时候的曹颖,还是央视当红主持人,她决定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一处房产,想要安稳度过未来的日子。 她所购买的这处房产,位于北京大兴区的一个较为偏远的地方,房屋面积200平方米,带有庭院,对于当时的曹颖来说,这样的一处房子,虽然位置较为偏远,但价格也相对便宜。 房屋的前主人胡某,是一位村民,他将这套宅基地房产以相对低廉的价格出售给了曹颖,尽管这处房子并非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曹颖并没有过多关注相关的法律条款,她以为只要交易完成,自己便可以安稳度日。 可购房后,曹颖并未居住在这套房子里,她的工作和生活都在繁忙的央视,家中并没有多余的精力和时间去打理这座房子。 于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曹颖将这处房产闲置了下来,她开始考虑出售,毕竟这样一处房子自己用不上,也没有打算长期保留,她希望能够尽快将房产卖掉,减轻自己的负担。 2002年,曹颖终于决定将这套房产出售,她与买家曹先生达成了协议,12万元的交易价格,让她心里微微松了一口气。 虽然这个价格相较于市场价格而言偏低,但考虑到房屋所在的区域以及房产本身的情况,曹颖觉得已经足够合理。 曹先生买下这处房产后,并没有立即入住,而是把房屋简单整理了一番,经过几个月的打理,他认为房子已有一定的升值空间,便决定将其转卖。 他与邱女士相识并达成了协议,由于邱女士长期在附近工作,且对房子的地理位置较为看好,便以19万元的价格购得了这处房产。 虽然价格相较于曹颖的12万上涨了不少,但曹先生认为这是一次合理的商业行为,邱女士搬进这套房子后,经过一番修整和布置生活开始变得安稳。 她并未过多关注房产的历史和曾经的交易,只是简单地入住开始过上自己的生活,转眼间到了2010年,拆迁的消息如雷贯耳地传来。 大兴区的开发和规划让这一片区域成为了拆迁的对象,房子被列入了拆迁范围,拆迁办进行调查时确认了邱女士是实际居住者,便将拆迁款249万元打入了她的账户。 可这笔拆迁款却如一枚重磅炸弹,引发了后续的一系列连锁反应,首先出现在邱女士面前的是曹先生的妻子王女士。 王女士听闻拆迁款的消息后,心中产生了巨大的怀疑,她认为丈夫当年以如此低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了邱女士,背后一定有什么猫腻,认为这是一次“故意赠予”的行为。 因此,王女士决定通过法律手段,将邱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她将拆迁款全数返还,王女士的起诉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关注。 王女士的律师在法庭上激动地表示,这一系列买卖显然有着不正当的目的,应该认定为非法赠予。 可法庭调查发现,尽管宅基地交易存在法律限制,但交易的双方并没有恶意串通,且当时的市场状况也并未完全违背法律规定,因此,法院没有明确判定拆迁款的归属。 可曹颖对于这一切始终心有不甘,她认为自己曾经是该房产的主人,如今却被排除在拆迁款的分配之外。 她开始着手准备诉讼,要求邱女士将拆迁款全数返还,曹颖认为,曹先生和邱女士之间的交易存在“恶意串通”,并且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她的律师在法庭上为她辩护,拿出了一系列证据,力图证明曹颖应当获得这笔拆迁款,可邱女士的律师在法庭上则坚决反驳。 邱女士的律师指出,曹颖作为城镇居民,根本没有资格购买农村宅基地,而她当初购买该房产的交易早就不合法,因此即便曹颖是原房主也无法要求拆迁款。 经过长时间的辩论与审理,法院最终作出了判决:曹颖败诉,邱女士胜诉,法院认为,尽管曹颖的房产交易存在法律瑕疵,但拆迁款的归属应基于实际居住者的资格和合法手续。 由于邱女士是该房产的实际居住者,且具备合法手续,因此拆迁款应归她所有,曹颖虽然最终败诉,但她的经历却成了公众讨论的焦点。 这场官司耗费了她十年的时间,最终却一无所获,不仅没有拿到任何赔偿,反而因不合法的交易和诉讼,让她的形象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