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男子的外公住院两个月,弥留之际,家人决定带他回家,但医院的救护车拒绝接送,他们只好找到医生介绍的救护车,结果3公里的路程,10多分钟的时间,花了他们1800元。
这事儿让我想起《民法典》里的一条:说好的价钱临时变卦,算不算违约?
按法律,双方谈妥1500元,司机半路加价300元,明显是没契约精神。
其实遇到这种情况,家属完全可以按原价支付,对方要是拦着不让下车,真出意外司机得担责。
但现实里,多少人敢在那种节骨眼上较真?
老人等着回家,家属只能咬牙认栽。
有时候不是不懂法,是情急之下没得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