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男子上山捡蘑菇时,遇到一大片雪莲,明知雪莲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男子还是起了贪念,偷采了44株雪莲,晒干后挂在网上以每株150元的价格售卖。
雪莲主要产自新疆和西藏,而新疆乌鲁木齐的雪莲品质最好,有一定的药用价值,网络俗称“牢底坐穿花”。
金庸先生夸赞雪莲“天山雪莲,人间绝艳,疗伤健身,花中之仙”,可见其美。
买家联系到卖家,通过议价以2000元的价格拿到了44株天山雪莲。
买家拿到雪莲后,以品质不好的理由让卖家退款,卖家不予搭理,买家随即举报卖家贩卖野生雪莲。 卖家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我有一个疑问,新闻只报道惩罚了卖家,没报道惩罚买家呢?
有所求才会有采摘,买家知道贩卖雪莲违法,那他为什么还要买呢?
我认为,贩卖国家保护动植物的人违法,买的人也违法。
国家保护植物是大自然的馈赠,能被保护的野生植物,说明已经非常稀少,不能因为个人的贪欲把它们采没了,我们要把它们留给后代做礼物。 来源:大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