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名男子借给女儿100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几年后,男子患病想要让女儿还钱,

代码诗人 2025-06-04 17:06:38

江西,一名男子借给女儿100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几年后,男子患病想要让女儿还钱,女儿却表示她出嫁时父亲没有给她百万嫁妆,因此这钱就不还了。 据齐鲁壹点6月3日报道,一名男子因为女儿要做生意,于是借给女儿100万元,后来他的身体出现问题,想要把钱要回看病,但是女儿却拖着一直不把钱还给他。 肖先生早年辛苦做生意,好不容易攒了一点钱想要作为养老钱。后来,他的女儿因为经营生意手里缺少资金,想要找父亲借一点钱。 肖先生原本不想借的,毕竟他年纪也比较大了,没有以前年轻的时候能挣钱了,而以后养老还是比较需要钱的。 但是女儿多次恳求他,看着女儿的眼神,他又心软了,毕竟是自己的骨肉,看着她为难,肖先生的心里也不好受。 于是,肖先生最终把自己压箱底的养老钱都拿了出来借给女儿。但是,肖先生有一个要求,就是要正规出借,要写借款协议。 肖先生的女儿小肖虽然觉得父亲的要求有些不顾父女情面,但是为了拿到钱周转,她也只能和父亲签订了借款协议。 有了父亲的这笔钱支持,小肖很快走出了困境,生意也变得好起来。肖先生看在眼里,心里也挺欣慰的。 不料一段时间后,肖先生突然感到身体不舒服,去检查后才发现自己得了重病,要治疗得花不少钱。 肖先生摸摸瘪瘪的钱包犯起了愁,突然他想到当时借给女儿的那笔钱,现在女儿的生意不错,还钱应该不是难事。 然而肖先生却没有料到,他向女儿小肖要了几次钱,小肖却一直在拿这个借口来应付他。一直到他要交钱医治了,女儿还没有把钱还给他。 一方面是身体不舒服,另一方面是钱要不到,一时间肖先生心力憔悴,一肚子的苦水不知道向谁倾诉。 后来,肖先生又多次向女儿要回借给她的钱,小肖却表示,她结婚之前,父亲肖先生曾经承诺要给她陪嫁百万嫁妆。 然而后来等到她真的结婚的时候,父亲并没有兑现诺言给她百万元的陪嫁,寒酸的陪嫁让她当时很心酸。 因此,小肖就告诉父亲,这笔钱她肯定不还了,就当补偿她的百万嫁妆了。听女儿这么一说,肖先生立刻急了。 女儿结婚他确实想要多陪嫁一点,可是当时的情况是钱借给女儿了,而他自己当时的经济情况也不是很好,拿不出这么多陪嫁出来。 不过女儿结婚,他也是尽力给她操办了,并没有委屈女儿,因此肖先生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亏欠女儿。 肖先生觉得,如果自己的身体好好的没毛病,那么这笔钱当做嫁妆送给女儿,他也是愿意的,但是情况是,他的身体出现了问题,急需用钱。 两人为了这笔钱发生矛盾甚至上升到冲突,肖先生一气之下直接报了警。因为双方的关系特殊,因此警方组织了调解。 但是双方都在气头上,没有一个肯退让一步,因此第一次调解最终以失败告终。后来,肖先生又来到女儿居住的城市,又再次接受了调解。 肖先生想不明白,自己的女儿怎么会变成了这个样子呢?怎么就借钱不还了呢?同样女儿小肖也想不明白,父亲说话不算话,当年说好的陪嫁怎么就不给了呢? 父亲借钱给女儿,女儿却以父亲没有给她准备百万嫁妆为借口,不愿意还父亲钱,这件事从法律上可以怎么看? 1、《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肖先生将钱借给女儿的时候签订了借款合同。那么等到月底的还钱的时候,女儿小肖就应该要把钱还给肖先生。 2、《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一般来说,书面形式和口头都属于合同形式。肖先生的女儿小肖主张当年父亲要给她陪嫁百万嫁妆,当时只有口头承诺,而没有书面形式。 因此,当书面形式和口头口头承诺发生冲突时,书面形式要大过口头承诺。根据以上法规,肖先生拥有借给女儿钱的借款合同,是肯定要比女儿小肖主张的口头承诺百万嫁妆,要来的更具法律效应。 3、《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当然,如果女儿小肖一直拒绝还钱,拒绝履行借款合同,那么父亲肖先生也可以将女儿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好在经过几次调解,肖先生的女儿小肖终于意识到了自己借钱不还是不对的,最终当场将借父亲的100万元还给了父亲肖先生。 其实,借钱还钱和当初承诺的陪嫁完全就是两回事,小肖以此来据不还钱,于情于理都是不对的。 对于肖先生的遭遇,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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