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韩国国民力量临时党首金龙泰表示,即便李在明候选人当选,对的审判也会如期进行,若大法院撤销有罪发回重审,可能出现韩国宪政史上首次需再次举行总统选举的情况。当天上午他还在社交媒体称,6月18日将会推动对李候选人重审。 而这场风暴的核心,是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的陈年旧案。 根据韩国司法程序,李在明因在2021年竞选期间涉嫌虚假陈述,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二审却戏剧性改判无罪,而大法院在5月1日再次推翻二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更具戏剧性的是,李在明竟在6月3日当天以49.42%的得票率当选韩国第21届总统,这成为韩国宪政史上首位在司法重审期间入主青瓦台的领导人。 金龙泰的“重审威胁”绝非空穴来风,根据韩国的《公职选举法》明确规定,候选人若因选举相关犯罪被判处100万韩元以上罚款或有期徒刑,将丧失被选举权5至10年。 尽管李在明已当选总统,但根据韩国宪法第84条,总统在职期间仅对“内乱或外患”罪承担刑事责任,其他犯罪行为享有豁免权。 这意味着即便重审结果认定其有罪,短期内也无法直接剥夺其总统职务,必须通过国会弹劾程序,还需三分之二以上议员支持才能启动,再由宪法法院审理并裁决。 但金龙泰的真正意图,显然是要在政治层面将李在明“污名化”。他在声明中特别强调,若大法院发回重审导致李在明当选无效,将“开创宪政先例”,迫使韩国重新举行总统选举。 这种可能性并非完全不存在:若重审法院认定李在明在选举前已构成犯罪,其当选合法性将受到根本性质疑,进而触发《公职选举法》关于候选人资格的条款,最终可能导致选举结果被推翻。 值得玩味的是,韩国宪政史上从未出现过当选总统因司法重审被取消资格的先例。即便前总统朴槿惠、李明博等人因贪腐入狱,也都是在卸任后才被追究刑事责任。 而李在明的情况更为特殊:其涉嫌犯罪行为发生在选举期间,且重审程序恰好与总统任期重叠,这使得案件的政治敏感度和法律复杂性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更微妙的是,金龙泰所属的国民力量党正是李在明的主要政治对手。在尹锡悦因弹劾被罢免后,国民力量党急于通过司法手段打击共同民主党,以挽回选举失利的颓势,这种政治博弈将在6月18日重审开庭前达到白热化。 而李在明刚刚宣誓就职,就面临“一边治国一边应诉”的尴尬局面,而国民力量党则试图通过舆论施压,将其塑造为“带病上岗”的非法总统。 这场风暴的余波尚未结束,其结果也注定将深刻改写韩国的政治版图。 对此,你又有怎样的看法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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