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高安县看守所一名叫于红的女犯人,被两名看守所的警察強奸了,一个叫席三元还是个退役转业军人,一个叫李平的老警察,于红为了逃避两人,花费1万元提前释放,跑到福建打工,后被县检察院破获了这起案件,最终两名衣冠禽兽的警察绳之以法。 这起事件令人发指。本应是维护正义的警察,却做出如此恶行。于红本就在看守所中处于弱势,还遭受这样的侵害,她为了逃离只能花钱提前被释放。而那些看守人员利用职权贪赃枉法,把本不该属于自己的财产据为己有。这反映出当时看守所管理存在巨大漏洞,权力没有得到应有的监督。在正常的司法体系下,看守所应是公正执法的地方,希望这样的事件能成为警示,让各地看守所加强管理,确保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
到白沙瓦后,当地警方派出两名警察,带两把ak47,120发子弹,一辆车,寸步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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