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结婚不到三天,就有人偷偷告诉他,他的妻子在婚前曾与三个男人同居过,其中时间最长的一个男人一起同居了5年多。结婚花50万彩礼娶的老婆,婚后三天竟被爆和三任男友同居过,最长的达5年?这事儿搁谁身上不懵啊!浙江的周先生就碰上了这糟心事儿,本以为是良缘,结果像吃了苍蝇一样难受。 结婚三天就翻车,这彩礼还能要回来吗?
周先生这事儿一传开,网上炸开了锅。有人说:“同居又没领证,算啥大事?花50万娶媳妇还这么玻璃心?”可也有人拍桌子:“50万可不是小数目!结婚前连同居史都不说,这不是明摆着骗婚吗?”更扎心的是,有人翻出老黄历——当年娶媳妇哪有彩礼一说?现在倒好,钱花出去了,连个“干净人”都娶不回。
法律上说,婚前同居到底算不算“雷区”? 律师朋友掰扯得明白:法律上压根没要求必须坦白同居史。骗婚得是奔着钱去,或者伪造身份结婚。同居这事儿,顶多算个人隐私。但话又说回来,如果女方故意隐瞒,导致男方结了婚又离婚,甚至闹出精神问题,那可能得赔钱。可现实中,谁会因为同居史去离婚?除非男方能证明自己被骗得团团转,比如女方拿同居当借口要彩礼,或者婚后闹出孩子抚养纠纷。 50万彩礼能不能退?关键看这三条!
领没领证:没领证,男方能要回大部分彩礼。可周先生都结婚三天了,这证早领了。 有没有共同生活:三天时间短得可怜,但法律上只要领了证,就算“共同生活”。
男方是不是穷到卖血给彩礼:如果周先生借钱凑彩礼,婚后穷得揭不开锅,那还有戏。但普通人谁家能一下掏50万?法院大概率会摆手:“这钱不退!”
感情里该不该全坦白?两派人吵翻天! “坦诚派”拍大腿:婚姻是过日子,连同居史都瞒着,跟演电视剧似的!万一以后闹矛盾,女方甩一句“你早知道”,男方就得吃哑巴亏。 “隐私派”冷笑:谁还没点黑历史?又不是杀人放火!再说了,婚前同居又不犯法,总不能让人家把裤衩都晾出来晒吧?
专家敲黑板:彩礼纠纷的坑,千万别踩! 法院判彩礼返还,最看中“结婚目的”。如果女方拿同居当幌子骗钱,比如结婚第二天就消失,那肯定得退。但周先生这事儿,女方只是隐瞒历史,又没卷钱跑路。真要打官司,律师都得摇头:“证据呢?聊天记录呢?证人呢?” 最后说句大实话:
婚姻不是菜市场挑西瓜,敲一敲听声儿就能知道甜不甜。真过日子,靠的是俩人一条心,不是简历上那几行字。但话说回来,50万彩礼背后,多少家庭掏空积蓄、拉下面子?要是遇上故意使绊子的,法律也得给条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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