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80多岁的大爷听说有一个基金产品不错,就将自己的养老积蓄105万全部投

读万卷书得张飞 2025-06-02 11:25:10

广东广州,80多岁的大爷听说有一个基金产品不错,就将自己的养老积蓄105万全部投入,不料两年后,他就直接亏了30万,他可心疼了,要是存起来,他还能挣一笔利息,结果现在还亏了,他气得起诉存款行要求赔偿。一审他获得70%的赔偿,二审却又变了。

据红星新闻6月1日的报道,赵大爷翻来覆去,又是一夜不眠,他想起自己的那105万,仅仅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就亏了30万,他真的很心疼,疼得他整夜整夜难眠。

30万,对于他这样一个80多岁的老人来说,可能再也挣不到这么多钱了。

这可是他的养老钱,他辛辛苦苦一辈子,就想着在晚年时间里,能够过得开开心心,舒舒服服的,可是两年多时间就不见了30万,他真的是吃不香,睡不着。

他本来就想着把钱存起来,这是一件稳稳当当的事情,结果他头一热就买了基金产品。

当时这个产品大家都说得那么好,稳赚不赔,赵大爷也想着在晚年用自己的105万积蓄搏一搏,毕竟他都80多岁了,干不了体力活,也上不了班。

他想着让自己的晚年过得更体面一些,不想靠子女,只想靠自己的105万,他也知道吃老本撑不了多长时间,所以才冒险买了产品,他就想着这个产品能够给他带来财富。 毕竟这个收益比起把钱存起来的收益多得多,这是别人跟他说的,他也深信不疑,所以在别人的肯定语气中,他毫不犹豫地掏出那105万全部买产品了。

一开始的时候,他还很心安,做梦都在美梦中笑醒,他总梦见一觉醒来,自己又多了一笔钱,可以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他总想着自己80多岁了,能够在人生的黄昏里,多做几件自己曾经没有完成的心愿,这也算是人生的一件美事。

可这美梦才持续没多久,梦就醒了,他慢慢地发现自己的钱变少了,直至两年多之后,105万竟然变成了75万。

看着这个数字,赵大爷开始了整夜整夜不眠,他就想不通了,这怎么就能亏呢,明明是稳赚不亏的事情,怎么他就遇上这么倒霉的事。

他觉得自己被骗了,他觉得当时的工作人员,怎么就不说清楚情况,没有把会亏损的情况跟告诉他。

他现在回想这件事,就怪自己没有多一个心眼,天下不会掉下馅饼,可当时他就相信了。

现在两年多亏了30万,这是他不能接受的事情,这让他从哪里再挣回这30万,现在别说他要过一个多姿多彩的晚年了,他要过一个体面的晚年都难,他要挽回损失,他要起诉存款行。

看到赵大爷的这一波操作,大家纷纷感慨,姜还是老的辣,亏了还想着去要回来,如果是挣了,是不是他也要给回人家。

其实不管赵大爷当时是出于什么原因买了这产品,他当时肯定是心动的,年龄不是理由,只要当时他买产品是出于他的真实意愿,并且他是清醒的状态,那么他就怪不得任何人。

一般情况下,如果赵大爷是自愿的,他与存款行构成合同关系,那么他就应当履行相关的义务。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其实约定就是义务,赵大爷也买了这个产品就应当自负盈亏。

但是在一审中,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双方都有过错。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且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判决存款行的过错更大,需要承担70%的损失赔偿责任,并且支付损失利息。

但是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赵大爷是自愿买这产品的,那么赵大爷就应当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审法院认为,赵大爷是自愿买产品的,亏损的原因也是正常的,所以他应当承担亏损的后果,法院驳回了赵大爷的诉讼请求。

一个80多岁的老人,拿出105万买产品,也确实挺令人不可思议的。

那么你觉得赵大爷应该拿回那30万吗?来源:红星新闻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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