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还不能抓了吗?广东中山,男子在农场巡逻过程中,发现有6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在偷龙眼

沛山评生 2025-06-01 20:07:36

贼还不能抓了吗?广东中山,男子在农场巡逻过程中,发现有6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在偷龙眼,男子见状,上前追赶,并与其中一名男子扭打在一起,期间,他还用牙齿咬断了对方的手指。事后,对方鉴定为轻微伤,男子因此被拘留8日,并罚款500元,这还不算完,男子还被对方告上法院索赔包括医疗费在内的各项费用合计13585.95元。(来源:中山第一法院) 吕先生是当地某一农场的员工,平日里负责农场周边的巡逻事务。 2023年8月3日晚上7点左右,吕某先生像往常一样,沿着农场的小路缓缓前行巡逻。 当他走到一片龙眼林时,突然发现有六名陌生男子在林子里鬼鬼祟祟地走动。 吕先生心中顿时警觉起来,他怀疑这些人是来偷龙眼的。 他快步走上前去,想要问个究竟。可那六名男子一看到吕某雄,立刻慌了神,转身就往停在路边的车上跑去。 吕先生大喊一声:“站住!别跑!”然后迅速跑回自己的车,发动引擎,朝着那辆车追去。 最终,在一处山路路段,吕先生成功拦住了对方的车。 他跳下车,气势汹汹地走向那辆车。车门打开,陈某和另一名男子从车上下来,与吕先生对峙起来。 在此过程中,吕先生和陈某扭打在一起,并一口咬断了陈某的手指,逃离现场躲避。 事后,陈某来到医院就诊并拨打报警电话,吕先生随即来到公安机关自首。 警方对陈某被故意伤害案进行了损伤程度鉴定。鉴定意见是陈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公安机关以此作出处罚决定,给予吕先生行政拘留8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这还不算完,陈某事后还将吕先生告上法院索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在内的各项费用合计13585.95元。 可能有人会觉得,明明是陈某一行人盗窃龙眼在先,可到头来却得吕先生来承担责任,这也太不公平了吧,难道“贼”就可以无法无天。 吕先生本人也表示,在事发当时,他本意是想阻止对方偷龙眼,是陈某和另一个人先对其动手的,其倒地之后,陈某和另外一个人还拉着其,慌乱中,其咬到其中一个人的手,之后对方就放手了,其就跑了。 对于此案而言,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评价呢? 其实,对于吕先生有责无责争议关键在于其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且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吕先生怀疑陈某等人偷龙眼,陈某等人见到吕先生后逃跑,之后双方扭打。 如果陈某等人确实有盗窃等不法侵害行为,吕先生为了保护农场财产及自身安全而采取的防卫行为具有一定合理性。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财产犯罪中,不法侵害人虽已取得财物,但通过追赶、阻击等措施能够追回财物的,可以视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 简单来说,吕先生追赶对方可以视为系防卫行为的延续,吕先生当然可以实施防卫行为。 但要知道,防卫是有限度的。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吕先生追赶陈某等人的过程中,如果陈某等人仅实施了盗窃龙眼的行为,未携带凶器或未对吕先生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吕先生采取的防卫行为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吕先生咬断陈某手指的行为是否是在当时情境下必要的防卫手段就成为了其行为定性的关键。 但从最终的结果看,警方应该认定了吕先生和陈某的行为系是冲突扭打,不符合正当防卫,吕先生殴打陈某致轻微伤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才对其作出了上述处罚。 在民事上,由于吕先生的行为被认定了行政违法,故其对陈某受伤的结果存在相应的过错。 法院经审理后,划定责任由陈某承担其中的20%,而吕先生则承担其中的80%,即需向陈某赔偿各项损失合计6927.42元。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说说你的看法! 关注@贤哥说法 从案例中学习法律知识,品百味人生。(注:图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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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98xxx37

用户98xxx37

54
2025-06-02 09:33

为什么不对偷窥行为作出判决?

宏杰 回复 06-02 13:50
没偷,只是进果园来看看夜景

娃哈哈哈动世界

娃哈哈哈动世界

46
2025-06-02 12:44

不咬他,挨他打啊?什么法官,你偷东西犯错在先

天帝子

天帝子

43
2025-06-02 01:29

一笑而过,告其一行偷盗龙眼多次,拘役六个月,赔偿农场损失15369/元

用户10xxx40 回复 06-03 20:05
人家还能告你拦路打劫呢

用户17xxx18

用户17xxx18

42
2025-06-02 12:51

开车愉人家龙眼????要重罚才行!保护自己的财产有什么错????这样判决真无语

胄入斗牛

胄入斗牛

35
2025-06-02 20:22

如果法官遇到几个人到他家里偷东西甚至偷人,那时法官会如何处置呢?

用户10xxx66 回复 06-03 00:23
让人家偷呗

毛不亦 回复 06-03 08:45
以身相许啰

老廖

老廖

18
2025-06-02 17:51

这不过是小事,并非真正的盗贼。有些年轻觉得好玩,赶走就行了。真正的窃贼谁会去偷那东西,由他摘一晚,也卖不了几个钱

广东雄门 回复 06-03 11:28
果农一年才卖点水果,你家在那里我每晚偷一次。

红尘有你

红尘有你

5
2025-06-03 07:54

一个员工那么拼命干嘛?

林清-

林清-

5
2025-06-03 09:47

中山法官,正常

&山间

&山间

4
2025-06-03 07:38

咬断手指才轻微伤?

乘着阳光游火星

乘着阳光游火星

4
2025-06-03 09:17

狗咬人才对,人咬人法官真容不下,人没疯嘴疯了,所以要赔,不问起因只看原告呈结果,要么被告再告被盗,另案处理,挂号分科才对

用户10xxx12

用户10xxx12

3
2025-06-02 12:03

怀疑那个开门揖盗的读书人是现代穿越过去的!。

雨前龙井

雨前龙井

3
2025-06-02 22:52

有没有法律大神帮帮这农场?

失魂落魄

失魂落魄

3
2025-06-03 07:56

南京判的

捉刀怪

捉刀怪

3
2025-06-03 03:14

温馨提示,从法律角度3人以上属于团伙作案,无论有案值与否可以直接入刑(只有既未遂的区别)。如果被盗方追赶拦截时嫌疑人反抗,则直接视为抢劫,抢劫并没有防卫过当的说法。正当防卫保护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公共利益,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而不只是人身,只要是保护明确的正在遭到侵害的防卫目标就可以是正当防卫。

老蔡

老蔡

2
2025-06-03 02:51

明明是被紧捂口鼻不能呼吸慌乱之中不慎咬的!

用户16xxx30

用户16xxx30

2
2025-06-03 08:20

你只怀疑别人偷龙眼,没证据啊

用户10xxx78

用户10xxx78

2
2025-06-03 20:39

病入膏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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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山评生

沛山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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