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群老人不知咋想的,把小区绿化带圈成了私人花园,在里面种上了各种花。物业和居委会多次劝阻,老人根本不听,还觉得物业不作为。其中80多岁的吴大爷更是厉害,直接网购了电锯斧头,带着人把20多年的香樟树给砍了,说是为了美化环境,可这行为实在让人难以理解。这好好的小区环境被折腾得不成样子,老人也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据齐鲁壹点5月31日报道,在上海某小区里有一群老人,平时就喜欢摆弄花草。也不知道是谁先起的头,他们居然把主意打到了小区的绿化带上。 一开始,只是有个别老人在绿化带边上开垦出一小块地方,种上了几株自己喜欢的花。其他老人看到后,纷纷效仿,没过几天,好好的绿化带就被他们圈出了一块,成了他们的私人花园。 物业工作人员很快就发现了这个问题,他们多次上门劝阻,跟老人们讲道理,说绿化带是公共区域,不能私自占用。 可老人们根本不听,还振振有词地说:我们种花也是为了美化环境,你们物业平时什么都不管,现在倒来管我们了。 居 委 会也出面调解,组织了几次座谈会,希望老人们能理解物业的工作,把绿化带恢复原状。但老人们态度强硬,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把私人花园的面积越扩越大。 在这群老人中,80多岁的吴大爷是领头的。他觉得自己年纪大了,物业和居 委 会拿他没办法,胆子也越来越大。 有一天,他居然买了电锯和斧头,带着几个老人,气势汹汹地来到了那棵20多年的香樟树前。 吴大爷一边说着:这树挡着阳光了,砍了它,我们种的花才能长得更好。一边拿起电锯就朝树干锯去。 其他老人也在一旁帮忙,有的拿斧头砍,有的清理树枝。很快,这棵陪伴了小区居民多年的香樟树就轰然倒地。 小区里的其他居民看到这一幕,都惊呆了。有人赶紧报了警,也有人把这件事发到了业主群里,引起了大家的热议。 一位年轻业主气愤地说:这些老人也太过分了,绿化带是大家的,怎么能说占就占,说砍就砍呢? 物业和居 委 会的工作人员再次赶到现场,看到被砍倒的香樟树,也是又气又急。他们再次尝试和老人们沟通,但老人们依然不觉得自己有错。 吴大爷依旧固执地说:我们这么做是为了大家好,你们物业要是不想管,就别来多嘴。 从侵犯公共权益层面来看,小区绿化带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是公共区域。 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老人私自圈占绿化带并改造为私人花园,这一行为明显侵犯了全体业主对共有部分的合法权益。 他们的行为并非基于合法合理的使用目的,而是出于个人喜好,擅自改变了公共区域的用途,破坏了小区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与使用秩序。 再看砍伐树木这一行为,香樟树作为小区的绿化树木,受到相关法律法规保护。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老人擅自用电锯斧头砍伐20多年的香樟树,属于故意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小区的生态环境,也损害了公共利益。 树木的生长需要较长时间,20多年的香樟树对小区的绿化、空气净化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老人的砍伐行为使得这些价值瞬间消失。 从老人的主观过错方面分析,物业和居委会多次劝阻,老人却置若罔闻,甚至变本加厉,这表明他们明知自己的行为不合法,却仍然故意为之,存在明显的主观过错。 吴大爷作为带头人,买了工具并组织实施砍伐行为,更是起到了恶劣的示范作用。 从法律责任承担角度而言,老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他们需要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将圈占的绿化带恢复成原有的公共区域,并对砍伐树木造成的绿化损失进行补种或赔偿。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等。 虽然老人年龄较大,但年龄并非逃避法律责任的“免死金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以年龄为由违反法律规定而不承担责任。 法律在维护公共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不能因为行为人的特殊身份而对其违法行为网开一面。 综合上述分析,老人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公共权益,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应该依法追究老人相应责任,是合理且必要的。 大家都在等着看,这件事最后会怎么处理。而老人们似乎还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法规,必须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我公婆都是退休教师,每月领着不低的退休金,我们小两口也从不需要他们贴补。照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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