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差,少赔了五万,今天去拿仲裁书,结果让我非常意外,我和同事都是因为一样的事去仲裁,同事写的是经济补偿金,我写的是经济赔偿金 结果判单位补偿同事五万多,判我那个赔偿金不符合事实要求,给驳回了 ,懂法律的朋友帮我出出主意,下一步我该怎么办
当时写材料那天,我还信誓旦旦地说:咱们这种情况肯定赢,就等着数钱吧。然后我同事点头如捣蒜,转头抄了我的文案,结果那货临时改了一个词。我还说他多此一举,现在看,原来那一改,值五万。
仲裁书我拿到的那一刻,心里那个复杂啊。打开第一页,看到驳回请求这四个字,脑袋直接空白。不是说我们情况一样吗?怎么他赔偿金到账,我这赔偿直接判无效?我拿着判决书从仲裁院门口出来,手机都差点没拿稳,风一吹,纸哗哗响,感觉那不是纸,是我的钱在跑路。
回到公司群一看,那哥们发了句:赔偿到账,今晚撸串庆祝。我盯着这句话半天,眼泪差点没从嘴角流出来。
我开始怀疑人生:赔偿金和补偿金不是一个意思吗?这不是换个说法而已?结果一查才发现,这俩可不是双胞胎,是亲戚还八竿子打不着的那种。前者适用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后者才是单位主动辞退或裁员时给的。而我们这种情况,属于公司裁员,应该写补偿金。写错了等于把自己往坑里按,还不带盖被子的那种。
我又点开那哥们的申请书仔细研究,真的是换了一个字,其他几乎一模一样。他还自信跟我说:咱俩一样,放心。我现在真想穿越回去按着他的脑袋问:你写补偿金是咋想的?
我去翻相关法规,结果越看越迷。劳动法看起来像话很明白,但真到操作层面,全是坑。你以为照着条例走就万事大吉了,其实每个字都有坑。这就像是考试时你觉得自己全做对了,结果批卷老师说你答非所问。
我也去问了个搞法务的朋友,他听完就说:这不是法的问题,这是你写申请的时候没看清战场。我说我以为词儿差不多。他叹口气说:你知道打官司最重要的是什么吗?不是你有没有理,是你会不会说话,懂不懂用对的语言在对的地方说。听完我沉默了,突然觉得学文的人混进法务圈简直像打游戏点错了技能树。
现在最搞笑的是,同事还安慰我:没事,你可以再申请一次嘛。他那语气吧,听着特别像你明天还能再买彩票,我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感动还是发疯。
这年头,连字都这么值钱,那我是不是应该去考个中文系研究生?又或者以后打官司我是不是要找个编辑审一遍文稿再提交?
话说回来,现在仲裁已经驳回,我能不能申诉?有没有补救的机会?这口气不咽了不行。
半两月光
这个同事不可交!知道你文档中有错误还不给你指出。他心理有问题,想看你笑话。
你若平凡
再来一次不行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