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西方列强拿着许多条约找到毛主席,要求他偿还13亿两白银,面对这滔天“巨债”,毛主席义正言辞的说道:谁欠的找谁还!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1949年,新中国刚刚成立,百废待兴,国内经济凋敝,工业基础薄弱,农村满目疮痍,然而,就在全国上下准备重建家园之时,西方列强却送来一份厚重的“账单”——累计十三亿两白银的旧债,这笔债务源自清朝一个多世纪以来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历经多个政权更迭,却在这个关键节点重新被摆上了桌面,新生的共和国,在立国之初便被推到了一个艰难的十字路口。 这并非一笔简单的账,自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以来,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而这笔十三亿两白银的债务,正是这一历史过程的具体体现,1842年签订的《南京条约》成为中国与西方列强签署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英国不仅夺取了香港,还要求支付2100万银元的赔款,此后,列强轮番上阵,赔款数额不断攀升,1860年,《北京条约》新增赔款1600万两白银,1895年的《马关条约》更是将中国逼至财政崩溃的边缘,赔款高达2亿两白银,相当于当时清廷年财政收入的七倍。 而真正将清朝压垮的,是1901年《辛丑条约》所规定的巨额赔款,条约规定,中国需向八国联军支付4.5亿两白银的战争赔款,并在39年内分期偿还,年息四厘,最后总额超过9.8亿两,这些数字背后,是中国人民沉重的税负和无尽的苦难,为了筹集赔款,清政府不得不层层加征赋税,海关税、盐税、田赋被反复摊派,甚至连地方教育经费、赈灾资金也被挪用用于“赔洋债”,百姓生活愈加困苦,地方动荡频发,义和团运动、地方暴动层出不穷,皆源于民不聊生。 辛亥革命后,清朝覆灭,中华民国成立,然而,政权更替并未能切断这条债务链,面对一张接一张的账单,民国政府并没有彻底否定清朝的外交遗产,孙中山虽然主张“废除不平等条约”,但在现实压力下,仍不得不承认部分外债,列强明确表示,若拒绝还债,将以“干涉内政”为由进行军事或金融制裁,在外交孤立、财政空虚的双重压力下,民国政府只能选择有限偿还,以换取国际社会的“承认”。 随后的北洋政府时期,债务问题雪上加霜,军阀割据,竞相借债以扩军备战,外债总额迅速攀升至20亿两白银以上,列强趁机控制中国的经济命脉,将海关、铁路、矿产等关键资源作为抵押,形成事实上的经济殖民,到了国民政府统治时期,虽然有过“收回利权”的尝试,但由于内战不断,财政更趋紧张,外债问题始终如影随形,直到抗战爆发前,中国每年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仍用于偿还各种旧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这是中国历史的转折点,也是列强继续索债的开端,英国驻华代表率先发出外交照会,要求新政府继续履行清朝与民国政府的债务义务,面对这份高达十三亿两白银的账单,新中国必须做出抉择,是继续在屈辱中偿还,还是从根本上拒绝承认这些不平等的遗产?不同于以往的软弱妥协,新中国给出的回答是坚定而明确的:这些债务,是旧中国在殖民压迫下被迫签署的不平等条约的产物,中华人民共和国不予承认。 这一立场,既有政治上的宣示意义,也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根据后来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新政权有权决定是否继承前政权在非法或不平等情况下签订的条约,而战争赔款本身,作为侵略行为的后果,本就违反了现代国际法所规定的正义原则,因此,新中国拒绝偿还这笔债务,不仅是维护国家主权的正当行为,也是对国际法理的坚守。 与此同时,新中国并非一概否认一切旧债,在处理国内债务方面,政府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态度,对于前朝或民国时期向中国公民个人或民间机构所借的债务,政府不仅承认其合法性,还安排分期偿还,更具象征意义的是,毛泽东本人对旧日私人借款的履约态度,1918年,他曾接受章士钊资助的两万元银元作为赴法留学路费,尽管最终未成行,但此债毛泽东始终铭记,1961年起,毛泽东每年春节都指派秘书送去两千元作为还款,直至1973年,共偿还两万元,还表示多送的部分算作利息,这一举动,既体现了个人信用,也彰显了新中国在处理债务问题上“区别对待、公私分明”的原则立场。 在国际层面,新中国并未完全拒绝一切对外金融义务,而是展开艰苦的外交谈判,1950年,中苏签署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苏联宣布放弃沙俄时期在华特权及赔款要求,随后,新中国与英、法、荷等国陆续达成债务处置协议,通过重新评估和谈判,实际清偿金额仅为原债务的2.3%,这些成果,是新中国外交智慧的体现,也是坚定立场与灵活策略相结合的结果。 信息来源:光明日报2022.1.19中国共产党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建国初,甚至有部分将帅手握几十万兵力,为何没一人敢拥兵自重?“老彭,你看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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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原
毛主席是中国人民的大救星,千古伟人!